然而,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次犯罪没有按照「仙人跳」的固定剧情发展。

在抢走熊启义身上所有的钱、手表、首饰之后,法子英尤嫌不足。

他想起了劳荣枝的抱怨:「这么点钱,哪里够花呀?」

是啊,这哪里够花?他得想办法,在这个人身上,再多刮点钱出来!

那哪里还有钱呢?

家里!

于是,法子英开始逼问熊启义的家庭住址。

当熊启义说出家庭住址后,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

法子英用绳索,活活勒死了熊启义!

杀掉熊启义后,法子英为了掩盖罪行,残忍地将其肢解。

随后,他又将破碎的尸体装进四个袋子,并用自来水把现场冲洗干净。

从这里开始,法子英和劳荣枝背上了第一条人命。

熊启义旧居,法子英、劳荣枝在南昌的作案现场

当晚,法子英与劳荣枝来到了熊启义的家中,用搜出来的钥匙打开了房门。

熊启义的妻子和孩子都在家中,这对孤儿寡母很快就被法子英控制住。

出于谨慎,法子英和劳荣枝先剪断了熊启义和对门邻居的电话线,然后由劳荣枝负责翻找财物。

面对两个穷凶极恶的入室劫匪,熊启义妻子惊慌失措。

她误以为这两个人拿了钱就会走,于是先交出了两千多元,又交代出枕头里藏着五千元钱。

可这哪里能满足这对「雌雄大盗」的胃口?

在翻出了熊家的全部首饰、金银、存折、债券后,法子英拿着尖刀逼问道:「还有吗?」

熊启义妻子哭着摇头,被堵住的嘴只能发出「呜呜」声,乞求他们放过自己和孩子。

然而,法子英和劳荣枝却不为所动。

为防止事情败露,法子英向这对母女再一次伸出魔爪……

几分钟后,熊启义的妻子和3岁的女儿被活活勒死!

事后,由于担心留下指纹,劳荣枝说道:「不如,我们放火烧了这个房子!

」

但法子英却不同意:「不行,着火之后,警察很快就会来,我们暴露得更快!

」

两个人商议之后,决定先在熊家住一晚。

第二天一早,二人才离开熊家,彻底开始了逃亡生涯。

如果说,两个人一开始的犯罪,只是为了「搞点钱」,选定的敲诈对象还都是一些出来偷腥、「不守男德」的人。

那在这次杀妻害女的犯罪中,性质就已经完全变了。

他们能残忍地肢解尸体、能对3岁的孩子下手,还能在作案现场安安稳稳地睡一夜……

这两个人已经从一对不被看好的情侣,变成了变态杀人狂。

不仅如此,他们能冷静地商量如何善后,足以看出,在多次犯罪之后,两个人已经锻炼出了非常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查能力。

另一边,在二人逃离的当晚,熊启义一家的尸体被人发现。

南昌警方火速展开调查,很快就查到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陈佳」。

经调查得知,真正的陈佳一直在深圳生活,曾经丢失过身份证。

而在身份证丢失不久,与她一同坐台的另一名女子就从夜总会离职了。

警方在这名离职女子租住的房屋里,发现了九江的罐头,还从邻里处得知她操着江西口音。

几经比对之后,警方确认,这名女子就是劳荣枝。

随后,警方又根据开房记录,确定了同行男子就是法子英。

1996年8月18日,南昌公安发布了附有照片的通缉令,正式通缉法子英、劳荣枝两人。

那此时,这对恶魔夫妇在哪里呢?

法子英在九江市浔阳区的家庭住址区域,后被拆迁

为了躲避通缉,劳荣枝、法子英曾辗转多地,先后到过温州、台州、南京、广州、澳门、北京、杭州、合肥等地。

在这期间,二人还曾经短暂地回到过老家九江,将获得的赃物藏在了法子英姐姐和母亲的住处。

可能是因为回到了家乡,见到了家人,法子英心中突然生出了一些愧疚。

这份心情,他不敢与其他人说,只能对劳荣枝讲。

「我有点后悔。

」

「后悔什么?」

「后悔杀人呀,3岁的小孩子,真是作孽……」

然而,对于这份愧悔,劳荣枝给出的回答竟然是一连串的嘲讽。

「我看你是怕了吧?嘁……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

正是因为爱人的这句嘲讽,法子英在图财害命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远……

干脆利落

1997年10月,劳荣枝与法子英逃亡到了温州。

由于二人已经被警方通缉,为了不暴露身份,二人分别住在了两个招待所中。

劳荣枝重操旧业,到当地的某KTV坐台。

这一回,她盯上的目标不是哪位客人,而是身为同事的另一位坐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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