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另一个人蹲在椅子边,点燃了引信……
经过周密计算,他推测出硝铵炸药的重量大约在8-9公斤,应该是10号提着白色编织袋带上的车。
而现场并未发现定时遥控引爆装置,这证明了硝铵炸药是在车内,由人为引爆。
而11号,就是俯身去点燃导火索的那个人!
更重要的是,几天后其他尸体都被纷纷认领了,只有10号和11号这两具,始终无人认领……
10号和11号,显然有重大作案嫌疑,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04
两人到底是谁呢?
技术人员在对现场残留物分析时,发现了不少残缺不全的身份证,费劲功夫将它们拼接对应之后,其中一枚可以辨认出下列字样:
「汤喜林,男……7月1日,江西省武宁县横路乡……园村15组……60701103……」
此人的身份,一直没有和尸体对应上,极可能就是10号或11号尸体中的一个。
警方立即对武汉全市的各大旅馆进行了地毯式摸查,终于发现在硚口区一家「长堤旅馆」中,发现了汤喜林的住宿信息。
他登记的身份证号和地址,和现场那枚身份证上完全一致。
显然,汤喜林曾住过这里。
而且,和他一同登记住宿的,还有另外一个叫齐杏献的男人,登记信息为:
「男,29岁,江西武宁县横路乡,身份证号:36042219690213……」
旅馆老板交代,这两人样貌印象不深了,但可以记得是2月13号下午4点左右投店,14号上午9点左右离开的。
「哦对了,他俩住的是个大床房。
」老板补了一句。
「俩大男人不住标间,睡大床房?」刑警小江觉得有些纳闷,但并未多想。
不论如何,他俩的信息和作案时间非常匹配,是10号和11号的概率极大。
「仔细搜一搜他们住的房间,看看有什么线索!
」高光斗一声令下。
果然,在俩人入住的旅馆301房间,办案人员找到了一根48厘米长的导火索。
高光斗目光如炬:「这根导火索的一端有切割痕迹,而切下的部分,很有可能用于现场引爆。
」
经过样品技术鉴定,这根导火索并不是湖北生产的,和当地全部7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全部不匹配。
公安局长程康彦当下做出判断,命令30多名刑侦专员立刻奔赴江西,深入调查「汤喜林」和「齐杏献」二人的过去。
然而,干警们到了江西武宁县横路乡,却撞见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这个汤喜林,居然好端端地活着……
再一问,原来两年前,汤喜林从县里返乡的长途车上,就把身份证给弄丢了……
至于是谁捡到了,又或是谁偷去了,自然是无从验明。
一条线索断了,只好再去追齐杏献那一条。
没想到,这个齐杏献也活得好好的,还在武宁县里一家罐头厂上着班呢……
「噢,身份证啊,去年我借给曹军了。
」面对警察的询问,齐杏献老实交代。
这个曹军,也曾在罐头厂短暂打过一段工。
经查,「曹军」只是个化名,至于他的真实身份,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他啊,平时就文绉绉的,喜欢吟诗作画。
跟那些大老粗不同。
」
「曹军他哪是干打工的人哦!
他自认就是个艺术家。
」
「字写得特好,不爱说话,跟咱……聊不来。
」
提起曹军,厂里从干部到职工,给出的评价都差不多:头发凌乱,不修边幅,喜欢画画、写诗,寡言少语,看起来像个落魄文人。
而且,曹军从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真实年龄。
经过一番调查,刑侦专员才了解到,曹军离开罐头厂后,一路流浪,在各处景区一边写生,一边卖画。
但,终于是难以糊口,他只好又返回了武宁县,去到一家叫「玉明旅社」的小旅馆打工。
正是在这家脏乱老旧的小旅社里,警方获得了赴赣后的一个重大线索。
「和曹军同住的,是个叫邹昌力的男客,俩人关系好哩。
」旅社老板娘眉飞色舞地说道。
「怎么个好法?」小江问道。
「割头换颈。
」
「割头换颈」是当地方言,约等于生死之交。
曹军的真实身份信息缺失,那么邹昌力,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下一个追查目标。
此人今年27岁,是武宁县石门楼镇镜园村人。
警方抵达邹昌力的老家时,立刻被这里的贫困惊呆了——屋檐都漏着风,墙壁被煤烟熏得乌黑,屋里的地面沟沟壑壑,还流着腥臭的污水……
邹昌力的母亲范才女交代,自己是改嫁的,邹昌力的生父早亡,是养父邹隆毫和自己将其拉扯大。
2月8日邹昌力离开家,自称去外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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