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指着涂鸦,问他:「你把这个坏人打倒了是吗?你是想要救那个孩子,对吗?」
张兴义「嗯嗯嗯」地点头,像个傻子。
不,他就是个傻子。
他说的不是「揪揪揪」,而是「救」。
他不是凶手,他是想要救人的啊。
所以他才会把尸体给抬回家,因为他想让他父亲,帮他救人。
我看着张兴义那张无辜的脸,也许从始到终,他都不知道那个孩子,已经死了。
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上大麻烦,连自己的父亲,都难逃牢狱之灾了。
真是又无奈,又心酸。
11
离开看守所,我马上给老徐打电话过去。
他已经带人到达营地,并把人全都控制了起来。
还好及时赶到,因为陈团长已经打算带人走了。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老徐率先跟陈团长进行了交流。
然后得知,这几天,曾国汉确实有些不对劲。
他一个劲地劝说陈团长尽快离开这里,但又说不上原因。
而且,曾国汉确实是个左撇子。
老徐让所有人在外面的空地集中,然后去搜他们的帐篷,却也没有搜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所以,要指正曾国汉,我们缺少证据。
贸然审问他的话,相信他也不会轻易认罪。
一旦没有处理好,他很有可能会彻底逍遥法外。
老徐正愁要怎么做才好呢。
我连忙把我从张兴义这里看到的、猜到的信息,全都告诉了老徐。
「凶手大几率不是张兴义,两个孩子的凶手都不是,都是曾国汉。
」
「这禽兽!
我他妈……」
「你别急,我们得让他自己承认罪行,我有个想法……」
老徐接受了我的意见。
他放了乞丐团里的所有人,唯独以传唤名义带走了曾国汉。
但是在回去警局的途中,任何人,都不许跟曾国汉说一句话。
无论他问什么,他说什么,所有人一概不搭理。
这是第一步,让他产生严重的猜疑跟焦虑,让他完全不知道我们到底掌握了什么。
回到警局的讯问室后,我跟老徐正襟危坐,无比严肃。
老徐一拍桌子,开始语气凶狠地读起了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有自首情节,或许还能斟酌……总之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
曾国汉已经瑟瑟发抖了。
我小声劝说道:「我们是在给你机会,你把藏着那女孩尸体的地方说出来,我帮你跟法官说情。
」
罗香兰遗体被找到的事情,我们并没有大肆宣扬,曾国汉也应该并不知情。
这是第二步,我们决定让曾国汉以为自己拥有筹码。
只要说中了藏尸地点,那么就相当于彻底把罪名给承认下来了。
而趁着曾国汉犹豫不决的时机,我连忙把张兴义的几张涂鸦递了过去,说道:「当时那个撞中你做坏事,还把孩子尸体给抢走的傻子,他已经全部说出来了,还画下来了,你自己看……」
曾国汉一看那些涂鸦,顿时懵了。
最终,我说出了结论:「你坦白,我们省点事,你的罪过也轻一些。
你不坦白,我们就去找,翻遍整个镇子总能找到,到时候你就枪毙去吧你。
」
曾国汉半信半疑地反问:「只要坦白女孩藏哪里了,就行了?」
我点点头。
然后,他终于,坦白了。
12
真相大白了。
曾国汉是个什么样的禽兽,就不过多表述了。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李静想要脱离他们,他想留他在这里。
因为李静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很棒的朋友:罗香兰。
她没有嫌弃他是个乞丐,还跟他约好下课后一起玩。
她甚至还会教李静识字。
所以李静跟曾国汉说,他不会再跟他走了。
但问题是,曾国汉老早就觊觎李静弱小的身子了,还没得手,怎么可能让他脱离?
所以那天傍晚,他跟踪李静来到那个桥底,对他实施了不轨。
李静奋力挣扎,但哪是曾国汉的对手。
曾国汉完事之后,用石头砸坏了李静的面容,砸烂了他的下体,为的就是掩饰他的身份以及他被侵犯的事情。
而恰好那时候,罗香兰到了现场。
她跟李静约好见面的地方,就是那个桥底。
她吓得大喊大叫跑了开去,甚至还跑丢了一只鞋子。
曾国汉大惊失色,急忙想要处理李静的尸体。
但那时候,疯子张兴义却又突然出现——
他哇哇大叫地撞开曾国汉,把已经死去的李静扛走了。
曾国汉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去追罗香兰。
因为他看得出李兴义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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