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T恤衫,蓝色牛仔裤。
」
这与张振通描述的死者穿着,一模一样。
我也警惕地提出了问题:「一个女孩怎么会跟着你这样的粗汉子,你们是什么关系?」
曾国汉一愣,然后回答道:「警官,李静不是女孩,他是个男孩啊!
」
这下轮到我懵了。
我还以为终于找对人了,原来还是弄错了?
粉色T恤与牛仔裤,都是非常普通的穿着。
大失所望。
但既然是失踪儿童,按道理我也要做登记,只能继续询问。
曾国汉一一做了解释,李静是个之前在路上加入他们的孤儿,没有证件,没有亲人。
因为做他们这行的,突然跑路是非常正常的,所以他也没有上报过李静失踪的信息。
最后,迫于我的威胁,他还给了我一张照片。
他用左手递了过来,是张合照。
上面七八个小朋友,看背景应该是过年时候拍的,他指出,其中一个圆圆脸蛋的,就是李静。
至此,他们也无法提供更多信息了。
我连夜给老徐作了汇报。
当晚,我们就得出了共识,死者身份可以先放一边,当下最关键的是:
寻找罗香兰。
已经过去两天了,虽然机会渺茫,但是老徐仍然坚信……
罗香兰,还是有存活希望的。
8
第二天一大早,老徐就带着我们开始了艰辛的搜索之路。
罗香兰的村子,一直往西北的方向走去,不仅全是荒郊野岭,而且还有桥跟河流。
说实话,情况不乐观。
但老徐不断鼓励我们,说只要没看见遗体,就一定还有希望!
只要有希望,那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有巨大的意义。
他说,有那么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张兴义袭击那位不知名小朋友时,罗香兰看见了,并及时逃走了。
但因为天黑迷失方向,她跑进丛林等荒郊野岭的地方,完全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是孩子唯一的光了啊。
我们信了。
正因为心中都有信念,所以才会成为警员。
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找。
我们冒着烈日,寸土推进,终于找到了疑似案发现场的地方——
一座桥底。
在桥底的河边,同事找到了一只鞋子,根据比对发现,它应该是罗香兰失踪当天所穿的鞋子。
现场也找到了疑似凝固后的血液痕迹,但被破坏过,我们只能尽快让法医过来提取。
钟医生马上赶到了现场,勘察鉴定后,得出一个结论:
那确实是人类的血液,且只有一个人的血液。
很有可能,这里是张兴义加害那个不知名孩子的地方,因为旁边沾了血的石头明显是凶器。
在张振通的证词中,那孩子的脸与下身都血肉模糊,很有可能是用石头造成的。
但罗香兰的鞋子出现在这里!
这说明她在这里待过,但却没有在这里受到伤害。
她真的逃跑了。
老徐的假设,是有可能的!
也许她只是跑得太急,跑脱了鞋子,但她幸运地逃开了张兴义。
因为张兴义可能并没有去追他,因为他把遇害的孩子扛回家去了啊。
这看似合理的推论,让搜救队的所有人都振奋了起来。
我们加快了搜索的步伐。
从上午到下午。
从下午,到入夜。
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要停止搜索。
老徐倒是有说,让累了的兄弟可以自行休息。
可是兄弟们,好像都不会累的样子。
我们就一直往前推进,哪怕夜晚的野外蛇虫鼠蚁那么多,蚊虫叮咬那么多。
但我们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我们始终期待,能听到那个无助女孩的声音。
终于,终于啊。
我们在一片小树林中,找到罗香兰了。
她被绑紧吊在了一棵树上,并故意用枝叶掩盖。
若不是我们的照射灯足够明亮,若不是我们故意找遍每一个地方,也许根本就发现不了她。
两天的风吹日晒,她已经不是她了。
老徐跪在树下,呜呜哭了起来。
直到最后,我们所希望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生。
在那时,恶魔获胜。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救下我们应该救的人。
许多同事都在抹眼泪。
我也是。
9
钟医生带着法医同事,连夜帮我们给罗香兰进行了尸检。
那晚,包括老徐,我们好些兄弟都是在办公室过夜的。
也许睡了,也许没睡。
老徐暴躁极了,我真怕他会跑过去看守所,把张兴义给一枪崩了。
但罗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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