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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我可不敢再让他做什么,过去扶他,被甩手拒绝。
看着他双手摸索,撞到好几次桌角,还弄翻了碗碟,才爬上chuang,我替他辛苦。
“会好的。”
我小声说,安慰自己用的。
“会好。”
他接我的话茬,让我惊喜,“只要某人别动不动把我揪下床,让骨头长歪了就会好。”
如今,他愤世嫉俗的口气,我相当习惯了。
我笑笑得嗯了一声,“要不要我拿杯水来,你可以漱漱口?”
左边有一道门虚掩着,可以看见里面的洗手台。
“不用了。
你——”
他一开始很客气,突然加重语气,左手扬起,暴喝:“滚!”
迎面而来的一只碗,正敲中我的额头,哐啷掉在地上,完好无损。
痛感蔓延整个脑袋,我呆呆得捂着瞬间鼓胀起来的包,看他在光和影之间得意恶笑。
第七十七章错识
我被禁足了。
“七天之内不得踏入沧家一步。”
白明明说这话时,死命往我头上涂药,痛得我两眼泪汪汪,以至于我不敢挑衅她那一刻的绝对权威。
而向来任我胡作非为的踏歌,选择了沉默。
但他们也知道完全阻止是不可能的,尤其在我下定决心以后。
额头上的包肿得比昨天厉害,一碰就钻脑袋的疼。
暂时不去也好,我丝丝倒抽冷气,至少等到消肿,再承受下一波冲击。
暴躁,易怒,颓废的沧海粟,无论哪一个,都让我难以接受,但也难以放弃。
三月了,春天却迟迟未来。
夜很冷很深,月色仍凄凉。
房间里开着暖气,柜子上亮着暖光,我在被窝里躲着,因为满脑满肚子的心事,半梦半醒。
电话响一下就没声了,却惊得我睁开眼睛,正好听到楼下站钟敲过两次。
凌晨两点。
我皱皱眉,不小心就挤到肿包,灼热生疼。
是谁?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我躺着没动,直到门外有了动静。
以踏歌的身手,如果不是因为老房子的关系,我原是听不到的。
“去哪儿?”
我打开门,站在廊下。
踏歌一身墨黑,羽绒服在他身上没有臃肿的感觉,依旧很挺拔。
脸上那道伤疤在外人眼里破坏了秀美的五官,在我眼里却不存在。
“还没睡?”
他手上拿着车钥匙把玩,“要不要一起去接白明明?”
“啊?”
我立刻看向明明的房门,“她还没回来?”
“今天星期六。”
他回答。
周末啊!
难怪呢。
明明真要在家的话,就奇怪了。
让踏歌到大门口等,我走回房间换衣服。
乖乖女如我,对于五光十色的夜生活也有向往,更何况本城是如此繁华的大都市。
一定越夜越精彩。
十五分钟后,我和踏歌站在某间据说最出名的酒吧里干瞪眼。
脑袋里一片嗡嗡声,由小渐大,就像念经一样炮轰着我的听觉。
太阳穴咚咚,咚咚,跟着擂鼓。
原本昏昏欲睡的神经,仿佛打了兴奋剂,痛裂但清醒了。
这不是简单喝酒的小吧,是上下三层,拥有包间,舞池,贵宾区和很多桌子的综合酒吧。
有人堆堆得聚在一起,有人独自占着小桌,有人成双成对笑得暧mei,有人不管陌生熟悉在音乐中摇摆。
酒精弥漫整个空间,就算不喝酒的人也醉着,千姿百态。
酒,无论悲痛还是高兴,总能被人惦记,因为它帮人们把心中的某种情怀放到最大,舒展开来,连周围的人都受到影响,因此获得很多相伴。
踏歌合上手机,对我摇摇头,意思是对方不接电话。
在这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我做了手势——分开找,门口会合。
踏歌点头转身,没出几步,已经淹没在形形色色的人群。
我大致看了看,深处银紫色的贵宾区璀璨奢华,淡青色的玻璃墙隔成两个世界。
门口几个彪形大汉,虎虎生威得站着。
透过玻璃,清晰地看到里面的情形。
极度炫耀吧,我想。
令外面的普通人能看到有钱人的世界,却可望不可及,心里的滋味除了羡慕还有不好受。
而里面的人看着外面,在名酒美人中,更得到某种程度的自我膨胀。
我心里盘算着,往贵宾区走去。
就我所知,明明交友虽广,但总有点家底的。
不然,和她一样玩法,没钱撑不住。
我虽然没有识别证件,混进去还是不难的。
这种地方,最好找的就是酒鬼。
很快看到一个男人摇晃着往里走,我观察到门口守卫的神色不变,甚至已微微让开了路,于是断定这个男人是常客。
我从暗处走出来,上前扶住了他。
“小心点嘛!”
我发出很嗲的声音,“去哪了,害人家等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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