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只有一排开阔平坦的水泥坝围住瓦屋。

田埂还连接着别的人家,因而不断有农妇背着背篼、提着锄头从镜头底下走过。

足足半分钟,这幅景象持续不变。

过了会,人影散乱,开始有谈话声蹿出来——是我爸妈出门来接我和赵苗往屋内走。

又过了一分钟,画面才快进到我与赵苗在院子里交谈。

「你之前借我那笔钱,我又不是不还……」

「……」

「可你是我姐姐啊,你帮我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视频播放完毕,赵苗的脸比地里的青瓜还绿。

毕竟她太忙于应付媒体,估计没把庭前的证据交换放在心上。

我方律师沉声发言:

「我方提供这一证据,是想借此证明:被告对曾向原告借款九万元的事实予以承认。

「请法庭注意,这一视频源自原被告家中看守田地的监控摄像头,而不是屋内的摄像头。

也就是说,摄像头日常的监视范围就是公共场所,而不是私人领域。

「既然是在公共场合发生的谈话,视频也是摄像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拍摄的,那么这一证据根本区别于盗摄得来的视频,具有完全的证明资格,也就不应当被排除适用。

质证环节,对方律师果然坚持道:

「视频所载的谈话内容侵犯了被告的隐私。

我看着赵苗在对面涨红了脸,手指紧紧交叠。

「非也。

原告作为出借人,只是在向被告确认借款的用途。

我方律师看了看我。

「此外,当事人也一致认为医疗手术作为借款事由,是相当正当的用途。

因此即使泄露了谈话内容,对隐私权的侵害性也并不重到足以排除证据的适用。

我冲赵苗眨了眨眼睛。

是吧,小妹?

辍学两年之后,赵苗和男友同居并怀孕了。

那时候她才刚二十岁,怎么劝也不肯回头的。

后来那男的不想负责,偷偷溜去北方打工了。

赵苗不敢跟爸妈说,于是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姐,只有你能帮我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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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审判庭的那一刻,我看见赵苗的脸色有些灰败。

亲属之间的借贷纠纷,闹上法庭的还是少数。

何况我在庭上一一陈述了赵苗是如何寄居在我家而不愿工作,将我的积蓄吃了个半空。

我背负着沉重的房贷,而赵苗凭那篇小说赚得盆满钵满,那九万多借款怎么也得还了。

何况,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甚至她的账单一一俱在。

赵苗立在那儿,盯着手机屏幕,脸上煞白,又转红,最后眼泪夺眶而出。

她向我投来一个眼神,充满怨恨。

恨吗?

啊,也难怪。

这一场开庭,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借贷纠纷本身并没有涉及谁的隐私,这场庭审理所当然地被挂在庭审网上同步直播。

而在进入法庭之前,我在微博上注册了小号,转发了直播链接。

配文:「我的确很恶毒。

赵苗不是喜欢直播吗,这一次让她播个够。

因为处在风口,这条微博迅速被顶上热门,点击量很高。

讽刺吗?

我是她笔下的恶魔。

恶魔的钱,她却用得心安理得。

我为她提供一个栖身之所,反倒成了她讨伐我的理由。

网络水军看事情出现了反转,立马转头去扒赵苗。

这不,才十几分钟,就有人爆出来赵苗的过往经历:

成绩差,职校肄业,谈过四五个男友,打过胎。

没有固定工作,消费却很高。

到现在,事情也很明了了。

并不像她写的那样,我抢了她上学的机会,反而是我一直用兼职的工资供她读书——直到她执拗地说不读了。

不是谁要剥夺她受教育的权利——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

赵苗不是读书那块料,她自己也清楚。

在社会上混了几年,被前男友抛弃之后,她前来投奔我,美其名曰帮我分担家务,却只是窝在家里,除了码字与追剧之外什么也不做。

而她的稿费,全用来吃喝玩乐了。

我不止一次告诉她,该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了。

可她只是说:「姐,有你在嘛,你养我就好了。

到后来,她甚至怂恿爸妈,要我把刚贷款买的房子分她一半,永久性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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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我被钉在耻辱柱上时,一堆不认识的人跑出来说是我三姑六婆二大爷。

有人拿张合成图言之凿凿:

「我认识赵禾,她初中就出去卖了!

趁热打铁,我将闹着要杀我全家、诋毁我是站街女的这几个网暴头子一并起诉。

幸好之前做了证据保全,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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