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每个人都会长大,总有一天,我也可以保护她。

谁敢欺负她,我就让那个人不得好死。

「不必那么狠。

」她摸了摸我的脑袋,「实在生气,揍一顿就完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婉容,记住我的话,任何时候千万别想着靠男人,要靠就靠我们自己。

我用力点了点头,她咧嘴笑着伸出手来,我们愉快地击掌。

那时候我根本想象不到,属于我们的团聚,很快就要分崩离析。

4

我从高一读到高三,学杂费没有一次迟交。

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以为我是正常人家的孩子。

有一次三姐给我开完家长会后去舞厅上班,结果撞上了去那里应酬的同学父亲。

这事很快传开了。

当时各处都在讲要打击「黄赌毒」,舞厅歌厅之类的地方在学生眼中,无异于地狱鬼门,是想都不敢想的肮脏所在。

班长甚至还拿来一封写好的保证书要我在早会上读出来,声明自己跟姐姐划清界限,绝不会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带进课堂。

我当然不肯,同学们便看不起我,个个都带着嫌恶的表情,要跟我保持距离。

课业压力又大,我渐渐地又想偷东西了。

曾经三姐深知我的癖好,总是一刻不停地盯着我。

但那时她在这家舞厅落下脚来,渐渐做得如鱼得水,成了领班,难免没那么多心思在我身上。

舞厅里有个挺正派的客人,姓林,叫林立,每次来都专门找三姐说话,还给过她不少小费。

三姐很愿意见他,倒不是为了钱,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我听着三姐的描述,自己也很好奇。

可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第一次见林立居然是在商场的保安室里。

因为我偷了货架上的一盒进口巧克力,被老板捉住报了警。

出警的人来了两个,一个上了年纪,一直站在外头吸烟,一个进来领我。

他一摘警帽,露出张轮廓分明的脸,黑重重的眼睛里,就像有流星瞬间划过似的,那光亮照得我心里一惊。

当时才16岁的我,已经见过了很多很多男人。

即便时至如今,他依旧是我见过的人里,唯一一个有着那样眼神的人。

我沐浴在他的注视里,感到惶恐、羞耻,无处可逃。

林立没有训斥我,他反而温和地走到我身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

而我就在那一刻,再度做回那个最懦弱的自己,我哭了。

「小姑娘嘛,就一盒糖的事儿,这钱我付了。

成吗?」他这样对着商场老板说,继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磨损得有些厉害的黑色钱包。

此后我便什么也看不清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林立干脆拉着我的手腕,一路把我带出去。

我哭个不停,直到随他坐进警车里。

「把孩子送回家吧?」开车的老警察问。

我依旧抽抽搭搭哭个不停,根本说不出话来。

林立倒是不急,他剥开巧克力的糖纸,轻轻塞进了我嘴里。

他温热的手指触及了我的嘴角,说不上来是为什么,我突然脸红了。

「吃东西不犯法,可是得给钱。

」林立说,他全然没有留意到我的窘迫,反而亲热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记住了吗,小姑娘?」

在学校附近的路口,我跳下警车跑了。

口袋里塞着巧克力,但我一颗也舍不得吃。

呆呆坐着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嘴角发烫,眼神失焦,好像林立还在我身边一样,不曾离开。

那天晚上我睡不着了。

闭上眼睛,我看见曾经发生在三姐身上的画面,窗幔翻飞的卧室里,男人把女人按在床上。

只是那不再是黄老板和三姐,而变成了林立和我。

此后的几天里,我无法克制自己对林立的想念。

怎么才能再次见到他呢?或许只能让他再一次逮捕我。

于是我再度走进了那家商场,把手伸向货架。

真的是我运气好,这次来的人还是他。

他还是那样,好端端的,身体笔直,眼睛灿烂,可我却完了。

我脸颊绯红,忍不住气喘吁吁。

也许我该哭,三姐说过,我的眼泪就是我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

但我连哭也哭不出来,我用双手捂住脸,直到林立温热的手拉住我的手腕,他叹了口气说:「你怎么回事啊,小姑娘?」

我骗了他。

我对他说,我有一种病,不偷东西就活不下去。

那会儿刚好在演的一部电视剧里,女主角就有类似的心理疾病,此刻这就变成了我最好的托词。

他犹豫了半天,然后掏出笔,在我的手心上写下一串数字,「以后再想偷东西了,就打我的电话,记住了吗?」

那会儿大哥大才刚刚流行起来,他拥有自己的号码让我感到他更加富有而迷人。

我把那串数字清清楚楚地背了下来,每天放了学就跑去公用电话亭给他打电话。

胆小如我,根本不敢等到他接起来,总是响几声就猛地挂断。

因为仅仅是想到要打电话给他,就已经足够让我兴奋得浑身发抖了。

只有一次,他抢先接起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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