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存在不明力量干预,而且这种怀疑很多都可以落到实处。

第四,如果上述三条结论成立的话,杨怀瑾根本就不是在调查这封举报信中的内容,而是在调查14年前马娟碎尸案的真凶!

我突然想起大年初四那天,父亲拨通赵副局的电话,几句过后,父亲神情严肃的独自进了卧室,难道,那天赵副局找他,也是在说这起案子吗?有可能,太有可能了。

但是赵副局为什么要向父亲通风报信呢?举报材料上的另外两个人,是否也接到过赵副局同样的警告呢?如果答案也是肯定的,那么石锋等人秘密侦查的事情露出马脚,继而遭遇报复也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又坐了一会儿,石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六点了,林队你该走了。

临走前,我问石锋之后的打算。

他说他要去找王伟业的法医同事,姓赵。

王伟业出事之后,他虽无直接责任,但也被公安局除了名。

思来想去,觉得这人写这封举报信的可能性最大。

我把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掏给了石锋,大概有三千多块,让他先拿着应付一下。

作为「网逃」,他的银行卡肯定都被监控了,现金是他现在最需要的东西。

晚7点,我给郑成志打电话,问赵副局的私人电话号查怎么样了?

郑成志说赵副局的私人号在2月12日晚8点至凌晨出事前一共打出了6个电话,其中一个打给石锋,另外5个是打给一个138开头的中国移动号码。

按照时间看,这几次通话时间与赵副局追逐那辆黑色奔驰车的时间段重合,郑成志推断,这个138开头的移动号码主人,很可能就是那辆黑色奔驰车的司机。

「这号的开户名查到没?」

「是一个叫黄枝的女人,开卡时间大概在四年前,但没有进行过实名登记,不能确定机主是不是真叫黄枝。

我又问他之前查酒驾时遇到的那起闯卡套牌微面,是不是跟石锋说的大巴车案中可疑的白色面包车是同一辆?

郑成志说自己一出事就怀疑过,但比对过视频,型号是一样,但一辆白色,一辆乳白色,而且也不像改过车漆。

之后两人又聊了些别的,郑成志没说太多,只是担心石锋的安全。

一周后,培训结束,我返回省城,没父亲跟绕圈子,直接把举报信的事情讲了出来。

父亲说那举报信他知道。

那起案件发生在我市建华小区,里面住的大多是省直或市直单位的领导干部。

受害人马娟时年27岁,有一个同龄的前夫名叫王宏业,王宏业一直怀疑马娟是别人的情妇,曾扬言要杀掉马娟,以解自己被戴绿帽子之气。

发现马娟尸骸的是房东。

她说那天早上接到一楼住户电话,说昨晚他家窗玻璃被人砸碎了,而且有人从屋里扔了一个用过的避孕套下来。

房东赶紧回来查看,敲门后无人响应,打电话铃声却从屋里响起。

房东觉得事情蹊跷,便用自己的备用钥匙开了门,然后就在卫生间里发现被肢解后装进行李箱里的马娟。

民警赶到现场后,一楼住户反映了个重要情况,说昨晚上有人爬他家院子。

专案民警认为一切与那个掉在地上的避孕套有关,便小心翼翼带回公安局进行DNA比对,不料却发生了法医王伟业携带送检证据潜逃的事情。

据说王宏业的父母当年离婚时,兄弟二人分别由父母双方抚养,之间并无交集,连王伟业在公安局最亲近的同事也都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弟弟。

之后督察在王伟业手机上发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哥,我受够了,我一定要干掉那个婊子」。

而在王宏业的住处,警方发现了被藏匿的疑似凶器——一把沾满血迹的菜刀,后经检验,血迹是马娟的。

就这样,王伟业从一名前途无量的公安局法医沦为一名罪犯,王宏业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通缉。

公安局将二人追逃,那起碎尸案终于算是不圆满的告破。

当年结案时,父亲和赵副局认为案件有问题,与时任公安局局长的杨华发生了激烈争吵。

但杨局长坚决要求此案速办速绝,好向他的领导交差。

最后还是按照杨局长的要求把案结了,没法子,领导负责制,领导要求结案,那就结案呗……父亲有些无可奈何。

对他讲的这起案子,我心里也有很多疑惑。

首先,那个避孕套的来源问题。

如果是强行发生性行为,嫌疑人没有必要使用避孕套,如果马娟同意发生性行为,这个人是王宏业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关于那把分尸用的菜刀。

如果王宏业是杀害马娟的凶手,他已经狡猾到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又怎么可能将凶器菜刀带回并藏在自己家中?

第三,案发当夜攀爬建华小区3号楼101院子的男人是谁?建华小区治安监控数量肯定达标,只要调取监控看一下就知道了。

父亲说这三个点也是当时他和赵副局向杨局长提出来的,但杨局长没有理会。

后来还发生了证据丢失的问题。

案发那天,警方拷贝了小区监控视频并刻成了光盘,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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