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吧离开,回宿舍睡觉。

上午有课的话,就少睡一会儿;没课,就睡到中午。

下午有课的话,就去上课;没课,就来我的出租房这里溜达。

我问他,凌晨四点多回宿舍,室友没意见吗?天天一个人到我这溜达,是没朋友吗?

他解释说,到了大三这个阶段,室友都出去和女朋友同居了,寝室只剩下他一个人。

至于到我这溜达是不是因为没朋友,他说在认识我之前,他可从不来这附近溜达……

他一本正经地讲着这些,比油嘴滑舌的男同学有魅力多了。

当时我是这么感觉的。

有一天,他很认真地问我:「以后每天中午,我能不能到你这里来找你?」

我知道,他指的「我这里」就是我的出租屋。

看着他清澈无邪的眼神,我问他:「你还真把我当成你女朋友啦?」

「当我妈也行,如果你愿意的话。

「我想当你爸爸!

」我打趣道。

他的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

也许吧,是我玩笑开过头了。

但试问,哪个女孩子不想,一边拍着男朋友的屁股,一边让他叫爸爸呢?

看着他不高兴的样子,我安慰他:「好吧,中午你没事儿的话来找我,但不能打扰我学习。

他重重地点点头,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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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凡很安静。

他每天中午到了我这里,第一时间把窗帘拉上,甚至门缝里透进来的光,他都要想办法堵住。

然后就是睡觉。

如果我同意的话,他就躺在我的大腿上睡;

如果我不同意,他就自己抱着一个枕头睡。

在他睡觉期间,我可以看书,但不能开电脑,因为他不喜欢电脑屏幕散发出来的光。

除了这一点点小癖好,其他的事情,他对我言听计从。

我说饿了,他就点我爱吃的外卖;

我说渴了,他就点我喜欢的奶茶;

我一扭脖子,他就跑过来给我按摩,放松肩颈;

我来大姨妈之前情绪不好,发脾气,他也极其包容……

我很喜欢这种不急不躁的、平静的生活,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空间,细水长流的生活让人心安理得。

我也说不上来,和张子凡之间算不算爱情。

但是,有一点,我很明确,他很需要我,他很怕我,怕我离开他。

每个人都需要一种「被需要」的感觉,以此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我也不例外,甚至有点儿享受,被他需要的这种感觉。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感觉,他所表现出来的怕我,处处让着我,有些不对劲儿。

这种不对劲儿,是我从他身上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开始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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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我大姨妈例行到来的第三天,很汹涌,很疼。

张子凡像往常一样,中午来到我这里,拉窗帘,睡觉。

由于我肚子不舒服,我也上床躺了一会儿。

我靠在他身边,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像铁锈,直冲我的鼻孔。

我心想,完了,我不会把床单弄脏了吧?

想到这里,我直接打开手电筒。

张子凡看见灯光,迅速遮住眼睛,问我要干什么?

我没好意思回答他,只是在被子和被单上,照来照去,始终没有发现血迹。

但是血腥味不减!

我索性低下头,四处闻了起来。

终于找到了,味道来自他黑色的T恤。

我找到那块位置,问他:「你身上怎么有血?」

「唔,今天流了很多鼻血,可能流在衣服上了。

「怎么回事?你生病了?」

「没有……你把灯关上,太亮了……」

他在这里没有换洗的衣服,只好先脱下T恤,挂在了一边。

当时我没有多想,但是,在此后的一个月内,我好几次又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

当我问他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很不耐烦,眼神里屡屡闪过暴戾的情绪,用冷若冰霜的口气告诉我,让我不要管了。

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让我不得不住了口。

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态度不好,我能感觉到他抱有歉意,但他并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总是手足无措的样子,我也就没再计较。

秋风一起,就意味着冬天很快就要来了。

张子凡越来越不对劲儿,比以往发呆的时间更长,精神也更加恍惚。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我的床上多了一把瑞士军刀。

我拿起来,掂了掂,大约也就三四两重的样子。

他看到这把刀,猛地抢了回去,像多大个宝贝似的。

我问他,没事儿就带把刀,这是干什么?

他说,酒吧里有时候不安全,防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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