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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会儿我开车,你好好休息。”

“我刚睡了一觉,开车没问题,我们今天只需要开到Jacksonhole。

放心吧。”

“不要,我想开,这又不是纽约,都是高速,跟着GPS就行。”

凌远把车钥匙扔给他,又是一辆雪佛兰。

“出发吧,我的小少爷。”

凌远给他把墨镜架上,太阳开始准备收工了,光芒却依旧。

李熏然启动了车子,忽然又侧脸看凌远,他有些忘了,在潼市的时候,那个西装革履的凌医生,那个正经八百的样子。

反正不是现在这副嬉皮笑脸。

可他怎样,他都爱他。

特别爱。

第三十章

凌远毫无征兆地靠边停车,李熏然以为他看到什么了不起的动物了,至少是只熊吧,顿时兴奋起来。

吧嗒一声按开安全带,先一步推门下了车。

溜圆的眼睛朝着树林子里四处张望,连只鹿都没有寻见。

两三只麻雀被他的步履惊到,嗖地飞跑了,李熏然回头看跟着下了车的凌远。

忽然觉悟,盯着对方的裤裆,那意思是,你尿急啊?可,这地方好像不合适吧,大马路边上的。

凌远回身按下车门锁,朝他走过来。

微微扳起他的尖下颌,在他唇上印上一个吻。

李熏然被他逗笑了,白眼翻得轻快又活泼,努力表现出嫌弃对方的样子,可眼睛和嘴角都像被擦上了蜜糖,馥郁醇香感几乎在雀跃。

他年轻的爱人,此刻,非常开心。

“干嘛啊?”

那几乎是在撒娇的语气了,即便在家里,在只有两个人的小天地里,他也很少用这种腔调说话。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学校里搞过一个摄影比赛,嗯,都是学生的作品。

主题就叫‘America’。

有两个系列我特别喜欢,一个叫‘stepoflight’,拍的是阿拉斯加的极光,毕业之前,我自己去了一趟,特别美,很震撼,光的脚步就应该是孤独的。

另一个叫‘Miracle’,奇迹,拍的就是这里的风景,黄石。

我当时就想,将来我有了爱的人,一定带他一起来,来这里看看。

看一看大地的奇迹。”

“所以你就骗我爸,说我们一直在马里兰做心理治疗?其实是早就打定主意,为了出来玩一趟。

凌远同志,你套路很深吗。”

小孩儿愉快地用手指戳点那人的胸口,回吻他“爱的人”

“你猜我喜欢的这两个系列,在那次摄影比赛里分别得了第几名吗?”

“第一和第二?”

“第一轮就都被淘汰了。

哈哈哈。

最后的冠军是一张,巴尔的摩的街头,一个异装癖的男妓,在十字路口抽烟,眼神空洞迷茫,评委给的评语是,眼睛的深处有永不泯灭的人性光芒(耸肩膀)。

前三名没有一幅风景照。

他们不喜欢这么具象化的东西,觉得不深刻。

我当时没想过这可能是我自己的问题,基本上,我讨厌有人物的照片,景色是美的,而人会破坏那种天然的和谐。

我当时就是那么认为的。”

李熏然拍拍他的后背,阳光从树枝的间隙里洒下斑驳,笑容很明媚,有着彻底放松的温软感。

麻雀又飞回来,不知道是不是方才那几只。

“后来,后来就遇见你了”

凌远笑得有一丝腼腆,仿佛回忆在敲打他的视线,让他回到某一个奇妙的瞬间,“原来,有的人本身就是奇迹。”

奇迹脸红了

“我一直在想,要在哪里对你,对你说呢?哪里最合适,大棱镜?很美对吗。

还是老忠实,名字听上去很合适。

或者,嗯,猛犸,那地方的石头几亿岁了,海枯石烂。

最差,也得在峡谷或者某个壮丽的瀑布,配得上Miracle这个字。

但是我一直找不到那种想说的感觉。

好像,好像是特么太具象化了。

呵,你看,这周围什么都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都没有,只是普通的树林子,山坡上全是烧秃了的黑木头。

可刚才在车上,我忽然就想说了。

呃,那就是这儿了。

不管了,就是这儿。”

凌远的话说得略急促,不时地舔嘴唇。

“你要对我说什么?”

熏然伸舌头舔舐他的唇。

年轻的爱人,在逗弄他,同时,安抚他。

……

“不要,以后不要一声不吭就走。”

……“Fuck!

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们认识了几年,我竟然没有你的照片,我才明白他妈的为什么风景照应该第一轮就被淘汰。”

李熏然被一缕沉默击中。

那一场分离,好像凌远一直没来得及表达,表达他的情绪。

或者,不是时间问题,也不是机会问题,而是习惯。

秘而不宣,这个人骨子里习惯了这样。

心里的钝痛,来得突然又强烈,想去吻他,却被轻轻推拒开。

他还没说完。

“我不知道,不知道我们现在这么努力,努力这样,努力那样,最后会不会一定是好的结果。

我也不知道,有多大的概率会遗传我母亲的病。

我唯一知道的是,失去是残忍的事,如果,如果真的有一天会失去,我宁愿一开始你就得不到。

我偷偷管你爸妈叫爸妈,你不许告诉他们。

我不傻,我明白他们并不接受我。

至少现在还没有,以后会不会接受,我不知道。

你爸是因为爱你,心疼你,才同意你现在跟我这样。

以后呢?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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