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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对我很好,他在我面前从未生气过,总是温柔体贴,让人多看一眼便觉得他好爱我。”
“可是我不爱他,至少那时候是。”
“后来,我后悔了。”
“直到某天,我才发现原来他爱吃的东西不过是因为我爱吃,他喜欢看的书是我的最爱,他的所有喜好因我而改变,然后爱屋及乌。”
寄信人:来自未来的我
——
真是奇怪的观众来信。
秦遇唯爱听电台,迎着月色听别人的故事,总觉得熟悉。
那样温柔的人是真实存在吗?
爱的卑微,低到尘埃,也甘之如饴。
同顶一片月,温润柔和,像撒了一把薄纱照在了他们的身上。
风一吹,轻轻扬扬,吹起了过往。
旧时的回忆钻进脑海,盛蕊想起了那张泛黄的信封。
葬礼过后的一周,盛蕊沉醉于无数轰趴里,她逃避着不回秦公馆,却在半夜惊醒跌跌撞撞赶回去,秦公馆住了五年,她摸着黑都能走。
不开灯,沿着廊灯一直走,走到他常常呆的书房。
张嫂说书房是他很喜欢的地方,盛蕊坐在书房里,见桌上放着的相框是她,电脑背景是她,插在桌子里的钥匙扣是她不要的毛绒玩具,随意丢弃的发圈被他套在笔上,宛如一个恋物癖重度患者。
后来,书房成了她常来的地方。
在那一坐就是一整天,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不断的摸索这间书房的秘密。
书柜上都是他的珍藏,一部分是她幼时看过的书,一部分是她不要的玩偶,盛蕊一本本的翻找过去的相册,最里间的柜子抽出一封信,泛黄的信封预示它的年岁悠久。
信封上写着:
给我的阿蕊。
我爱你。
盛蕊指尖发烫,至颤抖。
她打开那封信,抽出来时仿佛听到了秦遇唯的声音。
轻轻地,像是在她身旁提醒她,“阿蕊,怎的又不穿鞋。”
他好像还蹲在她边上,冰凉的脚踝被他握着,直到暖和了才穿进鞋里。
盛蕊泪眼模糊,字迹映在她心上再也忘不掉。
再后来,盛蕊成了林城最有钱的女人,朋友如往常一样邀她去迪拜玩两周,说有数不尽的美男和轰趴在等她,盛蕊拒绝了。
她也如往常一样,在凌晨推开别墅的书房,张口第一句便是,“秦遇唯,我头疼。”
可惜没有人应,没人给她蜂蜜水,没人替她穿鞋,没人劝她要早点回家,再没人像他一样爱她。
唯有被风吹落在地的一张信纸在提醒她。
“给我的阿蕊——其实我这人天生重欲,从小爱打架,爱说脏话,不是个什么温文尔雅的绅士,我活了快三十年,到死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秘密,因为我担心你会嫌弃我、讨厌我、远离我……我可能擅长伪装,也深知配不上你,但我很爱你。”
记忆会混乱,记在心里的字迹却不会说谎。
盛蕊手中放着秦遇唯写给她的祝福。
“盛蕊,生日快乐”
几个字与他信上的字迹一模一样,跨越时间与沧海,至此一一重合。
作者有话要说:甜什么的!
!
!
!
嘤嘤嘤
我可能赶不上九点更但不出意外都会更无非是晚点
再次比心
第20章
盛蕊这个生日过得不平静。
一直到凌晨,她都在忙着查看津北路的情况,具体来说,是津北路“绝色佳人”
KTV的情况。
盛蕊第六感很准,她让钟喜帮忙调查,结果发现那家KTV曾经因为招牌砸死了人而停业。
而砸死的是附近林城第二初中的学生,秦遇唯、庞意都在那所初中读书,更巧的是他们还是同一个班。
钟喜拿着厚厚一沓资料放在她书桌上,特意提醒她,“再过一周就要开始补课,你这成绩铁定上不了火箭班,如果你要转班肯定要通知盛先生,盛蕊,你与其研究这些陈年旧事还不如好好想想自己的成绩。”
“嗯,我知道。”
盛蕊说归说,还是把手边的课本和考卷推到了一边。
钟喜没辙,依靠在书桌旁问她,“你就一点都不担心考试成绩?盛先生知道后,你怎么解释?还有,秦遇唯这事都过去多久了,他都不在意,你何必浪费精力调查?”
果然是“十万个为什么”
的后续剧场,盛蕊脑仁疼,右手撑起头,左手在太阳穴上揉,她沉默几秒,碰到那堆资料心里已经有了一番打算。
钟喜叹口气,双手垂下向门外走,盛蕊回头叫住她。
“怎么?”
钟喜提眉问道。
盛蕊说:“明天借我几个人。”
“做什么?”
“撑腰!”
人多力量大,才好办事嘛。
盛蕊料定那家KTV有猫腻!
三年前,秦遇唯还上初三,他的朋友不止庞意一个人,身边还有一个叫陈洲的男生,长得秀气,个子并不高,身体不太好,总是爱感冒,背地里被人叫“病秧子”
,陈洲并不会生气,久而久之,那些欺负他的人就成了习惯,先是嘴上调侃,后来就开始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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