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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如果不用活那么久就好了……...哈哈,我说笑的,别当真。”

“作恶多端,说的其实也不错。”

“真是想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想着活得更长久抑或是长生呢,还没吃够苦吗”

“这些都是些什么人“

“厌世,世厌,鳏寡孤独者,皆有之。”

“他们在这里多久了”

“大概,几百年。”

一直待在这儿”

“有出去过的。”

“然后”

“便再也不能回来了。”

“为何”

“见世俗之恶,心非原来之心,怎入初时归处。”

“默默啊,给师父骗个徒媳回来!”

“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孩。”

“然后呢“

“化成只大狼狗跟他玩了玩。”

某日下山,简默遇见狼狗拦路,抬手摸了摸狼狗的头。

狼狗龇牙咧嘴一吼,简默却岿然不动。

有一日,默献二人偶遇一倒骑牛之牧童,轻吹竹笛。

两人骑着白鹿一前一后,因为没有目的地,所以走走停停。

也许是累了,牧童准备午睡,便拿斗笠遮阳,躺在牛背上翘着二郎腿。

默献二人迷路,便问:无妄村怎么走?

牧童轻轻一笑,随手一指,“哪儿。”

“多谢。”

“这山是我的山,这水是我的水,这天地是我的天地,一尘不染。”

忽然,牧童如是说道。

司徒献觉得有意思,便问,“小阁下名姓?”

“我没有名字,我也不需要名字。

名字很重要吗不过供人唤的称呼而已。”

司徒又道,“你和别人有些不一样。”

“异类吗?异类就异类吧,什么都比不上我的开心来得重要。

论随心自在,我平生最佩服的人也仅有那么一个,玉骨兄。”

简默一怔。

司徒献却低声道,“原来竟是你的崇拜者。”

“我有一头牛,相度余生。

我有一只笛,可供交心。

我有一方天地,任我任君,自在徜徉。”

我所想要拥有的却无法拥有的,甚至未曾拥有的,诸如善良,勇敢,执着,坚韧云云,他们都有。

愿君归来,仍是少年模样。

且去纵歌,痛饮昼夜,狂舞天涯。

——墨赴长安写给《此间》的他们。

第67章三杯为度

避席,三杯为度。

酩酊大醉之前,司徒献是这样推辞的。

“不醉不归!”

神志不清后,司徒献一边“念念有词”

,一边离开酒馆。

墨无忧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同司徒献双双挽着手臂,醉醺醺地茫然环顾。

“完了……”

墨无忧敲着脑袋,“子虚要是……看见我……喝成这副模样,吾……命休矣……”

司徒献却笑道,“夫管严啊。”

墨无忧道,“彼此彼此。”

司徒献却道,“我跟你不一样。

我们家仙君还愿去了,今日应是不在。

可你——喏,小坛子来了。”

司徒献松了手,陡然失去支撑的墨无忧身子向前一倾,来人快走几步,将将接住。

“回见——”

司徒献却已举着酒坛远去了。

只是冲身后挥了挥手,连头都没回。

墨无忧一阵心虚,忽然灵机一动,将头一歪,佯装昏了过去。

子虚轻叹了口气,“真是拿你没办法。”

司徒献逛到了专门卖花灯的铺子前,驻足不前。

“客官,临近上元,不如来猜猜灯谜。”

赢了几个灯笼后,司徒献满载而归。

万魔山山脚。

一黑袍身影,几盏灯笼穿梭在林间。

最终于松边驻足,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欲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端的是醉舞下山去,明月逐人归的潇洒不羁。

忽然,一只发着绿色荧光的兔子停在了司徒献的脚边。

司徒献瞬间酒醒了一半。

“回来了?”

那人长身玉立,脚边趴着一只荧光兔,怀里还抱着一只。

司徒献道,“仙君……”

正要蒙混过关,那人却幻化了身形,正是刚刚在酒馆里为司徒献二人端上酒菜的幼童小厮。

在酒馆时——

“仙君和钱可不一样!”

争着抢着要结账时,司徒献左翻右翻,愣是没有翻出一文钱——同仙君一起时,他从来不管结账这事。

“如何不一样?”

墨无忧道。

“我有仙君才能有钱,要钱不定要仙君!”

回忆到这里,司徒献欲要解释,简默却直接转身离去了。

“哎,仙君!

回来!

……等等我也行!”

“不回去。

不等。”

附荧光兔来历——

“荧光兔灯笼……此物作何解?”

偶有一日,简默同司徒献在万魔山晒太阳时,发现了一只通体发绿的兔子。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偶有一日看书喂兔子的时候,随手扯了一把草,没承想竟是瀛洲的一种奇草,吃了在夜里竟会发光,还可以调节亮度。”

司徒献一手握卷,依在那人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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