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的场景,光是想想,就让人浑身发麻。
更可怕的是,后经贾文革供述,他不仅向地窖里抛尸,也曾经肢解、焚烧过尸体。
也就是说,他手上的人命,其实还远远不止这42条!
或许你想问,这么多条人命,当地的公安机关干什么去了?
这样一个凶犯,为什么能逍遥法外这么久?
其实,这与一次工作疏忽有关。
在租住了小院儿之后,贾文革曾经办理过一次户口迁移。
原户口所在地的民警,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审批,擅自撤销了贾文革的重点人口审批表。
也就是说,贾文革的新户口,没有纳入派出所的监控范围。
即使是派出所遇到案件,想要筛查,也查不到他的头上。
再加上他选择的作案目标,不是失足女、小混混,就是外地人。
要么是没有人报案,要么是在外地报案。
即使有少数几个讷河本地人报案,当地民警也是草草了事。
他们走访两三户人家,就向上级汇报:没有可疑人员。
看这工作态度,也就不难理解「查无此案」的四字回复了。
在贾文革案之后,讷河县的公安局长、政委、派出所所长全部都被撤职。
连讷河县「撤县设市」的申请,也被延后了一年。
轻松
交代完案情的徐丽霞,心情无比轻松。
在看守所里,她甚至唱起了歌——那是她在幼儿园当老师时,每天给孩子们唱的歌。
黄国华仍旧常常去看她,还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你在苏州时不交代,反而在我这里交代?」
徐丽霞只是简单地回复道:「因为黄警官对我很好,所以我就讲了。
」
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触动了徐丽霞。
就是那包卫生巾吗?
那其实是一个很正常的举动,难道这就足以触动徐丽霞吗?
或许是可以的。
因为当时的她,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被当成一个「人」来对待了。
1991年11月8日,齐齐哈尔公安局派出的押解组到了杭州。
随后,徐丽霞、贾文革、李秀华三人被押上专列,踏上了回乡的路。
就在列车即将启动的时候,徐丽霞突然跪了下来。
她浑身发抖,哭着说:「黄警官,我不想回去,那是我噩梦开始的地方!
我死也要死在杭州!
」
然而,这不是黄国华能够决定的。
他还是只能把她送上车——送她最后一程。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黄国华对这位女嫌犯有很多了解。
他一直认为,徐丽霞也是一位受害者,她不该死。
黄国华曾经多次强调:
「如果不是她主动交代,这个案子不知道还会隐藏多久,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被杀。
」
杭州公安也出了一份红头文件,作为徐丽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
在结案后,黄国华被授予了「个人一等功」。
但那之后不久,他就辞去了职务,去警校做了一名教官。
现在的黄国华
由于案情重大,贾文革一案甚至惊动了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也成立了专案工作组。
为确保这趟押解万无一失,公安部甚至专门下了一道命令:
「这列火车每停一站,当地公安局的一把手都必须到火车站进行检查。
」
针对贾文革和李秀华,押解组采取了脚镣+头盔+手铐+蒙眼+堵耳的方式,以防其自残。
而对待徐丽霞,押解组决定,不给她戴重刑具。
上车之后,徐丽霞变得十分平静,一路上都是沉默不语。
反而是罪魁祸首贾文革,还想为自己开脱,口中时不时地就念叨一声:「我在黑龙江可没犯什么事儿……」
终局
作恶多端的贾文革会是什么下场?
配合侦破案件,被胁迫犯罪的徐丽霞,又是什么样的结局?
1992年1月8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除去自尽的李艳珍,贾文革、李秀华、孙文力、徐丽霞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只有王艳玲情节较轻,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
案犯5人受审
1992年1月24日,贾文革、徐丽霞等人在讷河市监狱执行枪决。
冬日讷河的清晨,有零下三十几度。
徐丽霞身上穿的新衣服,是她的大姐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在临刑前,她见到了她的大姐、丈夫和儿子。
当时年仅3岁的儿子还在半梦半醒之中,徐丽霞抱了抱他,痛哭不止。
她对家人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向拉扯她长大的大姐说:「大姐,我对不起你。
」
同时,她给家人留下了长达12页的遗书,也留下了对儿子的叮嘱: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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