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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了这个打谷机,农忙打稻谷就能省下不少时间,这东西绝对利国利民。

皇上点头,“秦爱卿可知这东西出自何人之手?”

秦官细想了下,“难不成是出自工部?”

皇上沉着脸,哼道,“一群酒囊饭袋之徒。

不提也罢。”

换了别人听到皇上发怒可能会害怕,但秦官当过御史台的一把手,对皇上都敢参,倒是没那么怕,反而眼巴巴看着皇,等着对方回答。

皇上被他这表情取悦了,笑道,“秦爱卿有所不知,此物出自一个十岁女童之手。”

秦官听罢,眼睛瞪得溜圆,头一个念头不是惊奇,而是怀疑。

这该不会是大人做出来了,为了驳名声,所以拿孩子当幌子吧?

他自己就是文人,知道那些文人为了出名,什么法子都敢使。

他刚想将自己猜测说出口,突然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女童出书事件。

说起来,林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

这不是书肆掌柜的功劳,他们计划在年底将书送至京城。

林晓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新陵县县令的一封奏报。

对方将林满堂的果园和林晓写的三本书呈给上官。

上官又呈给上官的上官,一级一级呈上去,这事就传开了。

本来嘛,一棵树长五种果子就够稀奇的。

没想到想出这种植法的农民居然让自己十岁的女儿将其写成书。

这两件事加起来,绝对吸引人眼球。

这事刚开始在官员圈传播,秦官自然也有所耳闻也知道了。

别人当个乐子来听,他却是好真的好奇,亲自遣仆人到新陵来购买书籍。

回了家就开始研读,并且打算等明年春暖花开时,就照此法实验。

嗯,还没开始实验,现在皇上又告诉他,这孩子又做出了新东西,就是眼前这个打谷机。

这女娃该不会是个神童吧?

他激动得搓着手,迫不及待想要见对方一面,只可惜他现在在总明观当祭酒,不能丢下那么多学生,跑去千里之外的新陵,这可就太让人难过了。

秦官心里失落,面上也带了几分,回禀的时候,有些遗憾在里面,“不知皇上找臣来所谓何事?”

皇上让太监将内阁起草好的圣旨递给秦官,“朕想让秦爱卿兼任当一回承旨。”

秦官打开圣旨,看了好半天,“不,不是,皇上,这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昔日祖冲之发明了水磨,水椎等物件,孝武帝只是升了他的官,没赏他爵位。

对方只是写了三本书,又做这么个东西,皇上就给了封号。

这也太舍得了吧?

皇上摆了摆手,“她是个女子,就算做出太多东西,朕也无法授她官,就只能赏她封号了。

对了,她那爹倒是个人才。

你宣旨后记得送他几本袁为尚的文章。”

秦官心一跳,袁为尚可是翰林院的学士,皇上送对方袁为尚的文章,这是想让对方……

“此事需得保密,若是泄漏,朕……”

皇上没有说下去,秦官却知道皇上的未尽之意,立刻拱手,“老臣定当遵命。”

皇上点头,“去吧。”

第127章

这天上午,林晓正在家里削柿子皮。

枝秀拎着山上采来的野果过来看林晓,“这是我从山上采,甜滋滋的,你尝尝。”

林晓舀了碗清水,一边洗一边吃,“你今儿怎么没去挣钱啊?”

枝秀抿嘴笑,“我大哥已经考上秀才,我现在不用那么累了,我想歇几天。”

“你确实该歇歇啦。”

林晓点头赞同。

枝秀苦着一张脸,“可是家里发生点事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跟你说说。”

林晓抬头看着她,“啥事啊?”

“我大哥考上秀才,我二哥就没法考了。

然后我们村的村长说如果我二哥肯入赘到他家,他家的考试名额就给我二哥。”

林晓呆愣好半晌,啊?还能这样?也对啊,只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农户,没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军户啊。

考秀才靠的是真本领。

只要他有这个本领就不怕。

“我爹不同意,我大哥也劝他,入赘后,男人就没了尊严。

可我二哥说‘那也比死了好’。

他们就吵起来了,已经僵持好几天了。”

林晓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能说刘文奎做得不对吗?这已经不是尊严的问题了?这是性命攸关的事儿。

“其实我能理解二哥,他比大哥聪明,可他没有大哥命好,早一年出生。

他那个身板,去了战场就是死。

要是入赘好歹有条活路。”

林晓也觉得有道理,“那你好好劝你爹和大哥呢?”

“说不通,他们说男人哪怕死也要站着死,不能跪着死。

活也要活得有尊严。”

男人的尊严林晓不懂,但如果有人敢践踏她的自尊,她可能会打爆对方后头,她掐着手指,“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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