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吸毒、不强奸,我瞧不起这些人,他们都是社会渣滓。
」
「我这是劫富济贫。
而且我也有爱情!
」
法子英的无耻与拒不悔改,激怒了在场的每一位警察。
人命,在法子英眼中仿佛蝼蚁。
法子英被逮捕
获知法子英真实身份后,安徽公安向江西公安发出协查通报。
南昌警方闻讯赶来,随后,1996年的「南昌熊启义案」告破。
温州警方同样获悉,随后,1997年的「温州梁晓春、刘素清案」告破。
对于这两起谋财害命的案件,法子英供认不讳。
但在合肥殷建华案上,法子英的供词却是反反复复。
一开始,法子英供述称:「我8点半左右,就离开了关押人质的屋子。
出门之前,我还嘱咐她,如果12点钟我还不回来,就是被抓了,你要给我报仇,把他杀掉。
」
但后来,他又突然翻供了。
「不对,当天上午10点,我还在那里,我用老虎钳拧紧了他脖子上的铁丝,把他勒死了,然后我才走的。
」
法子英的询问笔录,曾叮嘱劳荣枝杀殷建华
这样的翻供,并不多见。
一般来说,人在翻供的时候,都是想推脱罪行。
可法子英却恰恰相反,他翻供的目的,是要把「杀害殷建华」的罪行,揽到自己身上来。
可这是为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看法子英与他的律师俞晞之间的一段对话。
当时,法子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
律师回答道:「两个。
殷建华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法子英没有回答,只是沉默不语。
很显然,法子英并不清楚殷建华到底死没死。
即便他是个漠视生命的人,即便是之前杀死过六个人,但最后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自己亲手杀的,他法子英真的会忘记吗?
不可能的。
所以,他翻供的目的就只剩下一个:保护劳荣枝。
他要把劳荣枝犯下的罪恶,揽在自己的身上,他要守护他的「爱情」。
想通了这一点,法子英前面的种种行为,似乎也变得合理了起来。
比如,他一开始捏造出其他的犯罪同伙,目的就是要尽量隐藏劳荣枝的存在。
比如,他明明不害怕招认自己的罪行,却在一开始不老实交代,反而拉着警察兜圈子。
这是在拖延时间,在给他挚爱的劳荣枝争取逃命的时间。
在审判的法庭上,他也曾经七次开口为劳荣枝开脱。
「她从来没有参与过,绑架、勒索、杀人,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
「我和她在1997年就已经分手了。
」
「她做的事情,都是我逼着她干的。
」
审判结束,合肥中院当庭宣判:
1996年起,法子英伙同其女友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利用色相勾引,然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得人民币数十万元,并残忍杀害7人。
法子英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2万元。
然而,即便是被判处了死刑,法子英也拒不悔改,还坚称自己是「劫富济贫」。
这不禁让人想起,他第一次杀人后,回到家乡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他说他有点后悔,后悔自己杀了人。
可他得到的回应,是他深爱女人的鄙夷和嘲讽。
「我看你是怕了吧?」
「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
这两句话,恐怕早已深深烙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他无论再怎么行凶作恶,无论再有什么人来问询审讯,他都会牢牢记住——不要表露出一丝一毫的忏悔之意,我做的没错,我做的都是真男人才敢干的事!
他的一举一动,仿佛都为了证明给他爱的那个人看:
「你看!
我多有男子气概!
我是不是你的英雄?」
「你是不是依然崇拜我?依然爱我?」
法子英见过律师五六次,但他很少与律师谈论案情,仿佛并不想为自己减刑。
但他每一次都会问起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劳荣枝。
一审判决后,等待死刑复核期间,法子英得知劳荣枝成功逃脱,还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
或许,劳荣枝已经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了。
得知她安然无恙,他就可以从容赴死。
的确,从之前的一起起案件梳理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子英几乎不让劳荣枝沾血。
杀人、抢钱、毁尸灭迹,通常都是他自己做。
而劳荣枝则负责收钱,带钱跑路,以及花钱。
这样的分工方式,或许就是他心中所谓的「爱情」,所谓的「男人的担当」?
可这样的想法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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