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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韩凛真正碰酒的次数几乎为0。

他怕碰了酒,自己的手会抖。

“你这次想喝什么?”

韩凛问。

[就喝啤酒吧。

]朝歌比划,[刚刚吃饱了,现在啥都吃不下。

]

韩凛点头:“行。”

“等会儿桐桐这边结束,要带他去吃夜宵吗?”

韩凛问。

[他要和朋友去庆祝,下次让他来家里吃。

]朝歌比划。

韩凛点头。

多聊几句,朝桐和他的乐队终于上舞台。

朝桐做在架子鼓后面,像只快乐的小狗崽,对着朝歌疯狂招手。

朝歌也对他招手。

他们乐队的主唱,是朝桐的同班同学,也是好哥们儿,平时经常一起玩,来过朝歌家里蹭饭。

此时看到朝歌和韩凛,挑眉对他们打招呼。

“这小孩还挺有味道。”

韩凛说。

朝歌斜眼看他。

“我是说,他很有乐队主唱的范儿。”

韩凛拍拍朝歌脑瓜,“想什么呢。”

朝歌食指指了指韩凛,又用大拇指对准自己的脖颈,从左拉到右,做出抹脖子的动作。

韩凛再次被他气笑,捏住朝歌的肉脸袋,凑到他耳边说:“你今天有点皮啊,朝歌。”

朝歌嘴巴里鼓气,用力把韩凛手指弹开。

韩凛放下手,看着朝歌说:“小朝歌,你再这样,我会忍不住现在就把你扛回家。”

“狠狠地干.你。”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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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天天开心

朝桐他们乐队组建快有小一年,成员四个,弄得有模有样,加上成员们颜值都在线,在他们这片学区算得上小有名气,还有很多粉丝。

上台之后,下面欢呼不断。

朝桐他们乐队唱的歌都很嗨,朝歌被周围人的气氛带动,跟着摇头晃脑,律动身体。

韩凛在旁边忍笑到大脑缺氧。

朝歌自己不知道,但是他的四肢真的不够协调,动起来就像误入迪厅的老干部。

仿佛很嗨,实际很逗。

太好笑了!

怎么可能那么可爱。

“接下来这首歌,将送给在场的一对恩爱恋人。”

主唱抱着话筒说,“《你是我的眼》演唱者——朝桐!”

朝歌转头和韩凛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讶与惊喜。

他们俩来看过朝桐很多次表演,朝桐永远都帅气地坐在后面打架子鼓,这还是第一次背上吉他,走到最前方。

而主唱则和他互相击掌,交换位置。

朝歌一下就被感动到了。

他拉着板凳坐到韩凛身边,牵住了韩凛的手。

“这首歌送给我的哥哥们,祝他们天长地久,永远幸福!”

朝桐对着朝歌和韩凛挤眼睛。

朝歌在下面被逗笑,对他狂竖大拇指。

朝歌在家里听过朝桐唱歌,声音很有活力,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开心。

这次唱情歌,哪怕他故作深情,也依旧趣味浓浓。

这首歌是朝歌在和韩凛恋爱之后,最喜欢听的歌。

因为在一定程度上,他觉得这首歌里写了他和韩凛。

特别是那句——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朝歌每次想起当初在日本地铁站孤立无援,唯有韩凛紧紧握住他的手腕,带他离开时的场景。

就感觉自己在恋爱中再次恋爱。

但朝歌喜欢这首歌,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一句话。

朝歌生下来就是个有缺陷的人,安安静静,连哭泣都在沉默。

很小的时候,朝歌不会手语,不会写字,他能听见身边所有能听见的声音,双眼也能看见他身边的人,用他们的嘴“说话”

朝歌也试图用自己的嘴说话,可奇怪的是,他发不出声音。

朝歌小时候不懂,他会着急,会急切地想要和身边的人一样。

可是他只能靠击打身边的硬物,才能发出声音。

所以朝歌小时候,在外人看来,是一个很凶很吵的小孩,因为他每天都会很用力的敲打身边的东西,发出令人生厌的吵闹。

只有他的亲人不烦他,还会陪着他一起敲打。

他后来敲碗的习惯,也有小时候家长纵容的原因,哪怕他知道会惹人厌,也没改。

朝歌心里清楚,这是爱他的人对传递爱意的方式,也是他回应爱意的表达。

朝歌在以前想过,如果自己会说话,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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