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寿子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以及日本的公诉期制度又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针对这些疑问,我做了一些猜测与分析。
一、不明确的杀人动机
工藤加寿子的动机始终不明确,但是通过其家庭和社会背景,可以推测出两个可能。
第一个可能:因钱杀人。
工藤加寿子出生于北海道,初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读书,而是选择了去一家温泉馆工作。
26岁时在东京结婚,但一年后却离婚了,与前夫育有一女。
1984年1月,加寿子在离婚后住在札幌丰平区的一间公寓里,并担任豪华俱乐部的陪酒小姐。
当时,她的债务一度超过700万日元,其中636万日元在短期内要偿还。
也就是说,在城丸君失踪的那段时间,加寿子背负了巨额的债务。
而城丸先生是众议员安倍富雄的高级秘书,家境颇丰,居住的豪宅甚至被当地人称作「宫殿」。
车库里的保时捷双门跑车,宝马和经典汽车摩根,也都是人人羡慕的豪车。
因此我推测,加寿子之所以诱骗绑架城丸君,是为了勒索钱财。
而这个计划,可能很早就开始了。
虽然城丸君是个孩子,但是对陌生人不可能没有丝毫戒备心。
加寿子之所以能通过一个电话便把城丸君叫出去,很可能是因为二人本就相识。
要知道,加寿子做过长时间娱乐场所的陪酒小姐,对于察言观色的技巧谙熟于心。
所以加寿子改名「渡边」,利用自己的亲和力和2岁女儿与城丸君在闲暇时频频互动,以取得信任。
在极为熟悉之后,利用一通电话把城丸君喊至自己家,实施绑架。
至于为何加寿子没有打勒索电话,反而杀害了城丸君,或许是因为加寿子听闻了城丸一家四处寻找城丸君的风声,并且惊动了警察。
因此,她宁肯放弃赎金,也不愿意冒因绑架被捕的风险。
第二种可能:雇凶杀人。
工藤加寿子长期从事陪酒工作,又担任过豪华俱乐部的陪酒小姐。
在工作中,她很可能认识了一些有权有势的客人。
城丸君父亲是政府高官,人际关系极为复杂,在利益和权势的纠纷中,他的家人也可能被人盯上。
要知道,当时的加寿子入不敷出,债台高筑。
此时若是有人愿意给她高额的佣金,让她秘密杀害了城丸君,她很有可能为了还债答应下来。
也就是说,加寿子有可能是城丸先生的政敌所雇的杀手。
所以加寿子的最终目的,是完成雇主下达的任务,而非索取赎金。
再加上她在法庭上极为冷静的应对方式,极有可能是背后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在助力。
毕竟一个初中辍学、混迹酒色场的陪酒女郎,作案手段怎么会如此隐秘和利落?
对于「钻」日本法律空子这件事,她又怎么会如此清晰和透彻?
并且在这起案件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任何一张关于工藤加寿子的照片。
这让人更加浮想联翩……
二、引发争议的公诉期
公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刑事检控期限。
尤其在之前的日韩法律中,某些案件只要过了公诉期,罪犯就成了「自由人」,继续逍遥法外。
所以公诉期这个制度自诞生以来,引发了无数争议。
1982年,因为日本轰动一时的「松山陪酒女郎杀害事件」,公诉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凶手福田和子在公诉期即将结束的前11个小时,也就是1997年8月18日,被搜查机关以杀人罪起诉,最后因证据确凿,凶手于2003年11月被最高裁判所判处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抓捕时机再晚一点,凶手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自由生活。
然而,加寿子却很「幸运」,她坚持利用了公诉期制度的有限性和自身的沉默权,成功逃脱了法律制裁。
因为「城丸君事件」在日本引起了轩然大波,公诉期制度的合理性再次被放大在公众眼前。
此后,日本的公诉期制度也一直在发生变革。
2004年,第156号法律修改了原刑事诉讼法第250条,大大延长了追诉时效期间,强化了对杀人、伤害致死、强奸等重大犯罪的打击力度。
具体内容是:凶手被指控死刑的犯罪案件,公诉时效为25年(修改前为15年)。
凶手被指控无期惩役或无期监禁的犯罪案件,公诉时效为15年(修改前为10年)。
2010年4月27日颁布并实施的经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杀人刑事犯罪」的时效规定,改为无限期。
法律绝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备案号:YX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