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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的状态吗?”
何与心看向他,阳光洒在他身上,半是光明,半是阴影,因为清瘦显得越发鲜明的轮廓,勾勒出造物主的偏爱。
这个男人,即使在如此境地,也有种落拓的迷人。
“我还没去过旧金山,”
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不过我去过英国的多佛白崖,听说那里也是自杀胜地。
但二战的时候,英国海军每次回国,看到那个白崖,都会很高兴,因为那意味着看到了家。
那时有首歌叫TheWhiteCliffsofDover。”
“好听吗?”
“好听,”
他轻声念出几句歌词,发音标准,声线动人,“抱歉,记不全了。”
“不如现在听听看。”
何与心打开音乐应用,搜到了歌,点开播放。
一时间,婉转优雅的歌声在房间里扬起,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的节奏,有种沧桑的温暖。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勇敢面对暴风骤雨的人,他们眼里的希望之光。
即使我已远去,仍可以听到他们在说,太阳升起来了。
当黎明来临的时候,等着瞧吧,明天,蓝色知更鸟将翱翔在多佛的白色悬崖上。
从此以后,会有爱与欢笑,还有和平。
音乐声停止的时候,程立低声开口:“谢谢你,何医生。”
“不,谢谢你,让我听到了一首很美的歌,”
何与心看着他,“我想,我可以和林聿说,他应该对你放心。”
这个男人的坚强和他内心藏着的光与热,超乎他人的想象。
“有件事也需要拜托你,”
程立顿了几秒,像是犹豫,但仍是开口,“不要告诉沈寻我的情况,等我好了,我自己会去见她。”
“你知道她在等你就行。”
“我一直都知道。”
她说她买了和他同款的咖啡机,还说她做饭有进步。
他是真的想去她那个小公寓看看,坐下来一起喝杯咖啡,吃顿饭。
“那么,欢迎早点回来。”
何与心同他握手。
那一霎间,她清晰地看见,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起了波澜。
一个月后,在江北的陪伴下,程立去了趟瓦城。
在魏启峰提到的那座小寺庙里,他见到了廖生和叶雪同父异母的弟弟。
小僧人朝他恭敬地行礼。
程立看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说了声抱歉。
小僧人抬头看着他,眼神清澈:“您不用歉疚。
她的母亲、外婆、一个她不愿意承认的父亲都不在了。
而曾经爱过她的男人,心里也有了别人。
这世上并没有什么让她留恋的理由,死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程立微怔:“那你呢?她将你托付给我。”
“托付?此生谁可以托付谁?怎样又算安宁?我在这里很好,也没有人可以打扰我,”
小僧人微笑,脸上是成年人都难有的淡定,“红尘风景,均是隔世浮光。
于她,于你,我都是过客。”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廖生哥哥,你把东西给他吧。
你也该走了。
我们就此别过。”
廖生交给程立的信封里,有一个U盘,还有叶雪写给他的信。
他在湖边坐下,静静地读。
三哥:
小时候读过一首古诗:“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寒。
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
那时候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终于懂了。
对我而言,沈寻,就是那件衣服。
我怕我把她给你了,你就不属于我了。
可是如果我不给,我又怕你难过。
原谅我,自私地把这一切交给命运。
当然,当你看到这封信,一定历经了许多苦痛,但也必然有能力去找回她。
而其实,无论寄或不寄这件衣服,我都已经永远失去你了。
仍要说句,我爱你。
为你在岁月中始终不变的赤子之心。
——叶雪
程立把信纸折成一只小船,放上湖面。
一阵轻风拂来,纸船晃悠悠的,渐行渐远。
寺庙里钟声忽而扬起,深远绵长。
洁白的水鸟从湖畔跃起,掠过金塔白墙,飞向蔚蓝的远空。
第二十章我只要你
又是一年除夕。
沈寻这天并没有特意装扮,穿了一身运动装,套了件羽绒服就去吃饭。
宋倩向来不爱沾油烟气,平时家里有阿姨做饭,年夜饭也是在餐厅订了一桌,也就是三个人,包厢却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显得有些冷清。
但毕竟是主持人出身,最会应付的就是冷场,宋倩一见到她,各类话题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脸蛋,怎么穿得像个男孩子,我前段时间去意大利刚买了两件MaxMara羊绒大衣,白色那件回头拿给你,特别好看。”
她蹙眉打量沈寻的运动装,“Lululemon的设计是简洁,但这样穿还是差点女人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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