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的灵魂三连击:

「你甘心?」

「最好的青春和年华,你给了他,你扶持他一步步做大,他不但不感恩,还在外面朝三暮四,你算什么?青春都喂了狗了!

「你不怕他后面娶其他女人?陪打江山的是你,陪享受的是其他人。

其他女人花着你辛苦赚来的钱,住你的房子,用你的男人!

英姐沉默了几秒,我相信这些问题她都有想过,但她最后的反应依然是起身,淡淡的一句:

「激将法对我没用。

有没有用可不是她这时候的一句话,我也是赌。

赌她在这段关系中是否心有怨恨?只要有怨有恨,我相信当我行动时,她不会一点不动。

我要的就是她那一点点加码!

17

方丽最在乎什么?爱情?容貌?金钱?尊严?

答案必须是金钱。

否则,她不会为了钱和人睡觉;不会在开出天价彩礼后,以买房子的名义再骗我爸妈120万;更不会在明知事情败露后,依然装无辜,先安抚住我,再跑去收房租!

这是个连小钱都不放过的女人。

既然那么在乎钱,那第一样失去的,必须是钱!

世上很多纠纷,一旦付诸法律程序,就变得简单。

我和律师商量后,决定起诉方丽骗婚,先把钱要回来,把损失降到最小。

诉讼书由律师写,我重点举证。

第一,30万的彩礼和120万买房的钱都不是小数目,当年给她用的是转账的形式,从我妈银行卡出去的,我陪同我妈去银行打出转账证明。

第二,我因为爱她,从来没删过和她的聊天记录,现在刚好帮了大忙,她爱要红包的习惯,在我手机里躺着呢!

我把聊天记录截图,再把给她发红包转账的流水打印出来。

第三,我挨个找了出租楼的住户,请他们把方丽收租金的凭证一一拍照,再把他们转账记录截图发给我。

至于劈腿和故意伤人,律师的诉讼书里有写,证据是我当时跟踪她时拍的照片,和医院给的证明。

与此同时,我把这件事做成长图,等法院给方丽发了传票后,就把长图发到网上,顺便把网址发给英姐。

长图里,方丽劈腿的照片正是她和雷哥手挽手走进酒店,雷哥袭胸的照片。

英姐没回复,仿佛没看见。

然而,第三天,方丽就带着她的律师找我了,要求私了。

她的意思是,30万的彩礼和120万买房的钱,她可以退给我,至于我给她发的红包、买奢侈品和房租的钱,概不退换。

理由是:找小姐还给钱呢!

我睡了她那么久,理应付费。

我从来没想过,为了钱,一个女孩子能把自己比作小姐。

从前,我怎么看她,怎么觉得漂亮,如今再看她,只觉这人从身到心都无比丑陋。

我没同意,搬出「夫妻共同财产」和「保留起诉她故意伤害罪的权益」说事,非要她把房租费吐出来。

她出去打了好几个电话,撒娇的恶心声音,一次次承诺「好好伺候」某人,我隔着墙都能听见。

陪同她私了的律师呆在房间里,听得一脸尴尬,不时用同情目光看我。

协商许久,最终达成一致。

她把那三笔钱还给我,我把发到网上的长图撤下来,然后协议离婚。

这天,我收到钱后,当着她的面儿把微博删了。

她长长呼了口气,低着头发完短信,然后才和我去了民政局。

「郑凯,你TM是不是男人?睡了老娘那么久,一分钱舍不得花!

「什么一分钱没花?你吃我的穿我的,收了我那么多个红包,那些不叫钱?」我顿了下,故意上下打量她,「和多少男人睡过,脏成那样,我没叫你付精神损失费就不错了!

方丽脸色像便秘一样,我觉得超爽。

紧接着,她威胁我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说我往后不会有好日子!

还说,说不定哪天早上起床,我妈在阴沟里发现我的尸体!

我用「这里是法治社会」回她,并反问「之前你吃掉的我们家的钱,现在不也吐出来了吗?」

方丽再次被我哽住,用一副「第一次认识我」的表情看着我。

我冷笑。

这件事儿没完呢!

离婚,只是开始。

18

回到家后,我把从前给方丽拍的照片全部找了出来。

我手机拍的,没有美颜,没有滤镜,完完全全的原生态。

这些照片,有的方丽用过,经过磨皮,瘦脸,瘦腰,拉长腿部等操作,美得堪比明星,她也曾发朋友圈,还曾做过她直播的封面图;更多的,则被她当场删掉了。

很不幸,我手机相册有自动备份,就算手机删掉,网盘里还有一份。

我没有刻意挑丑的,也就是些寻常的照片,夹杂了几张卸妆后的照片,然后用软件把照片生成为视频,标题为《你们喜欢的XXXX1》。

XXXX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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