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是吃下药。

「觉得如何?」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那颗药从入口,一路热辣辣的,直至胃部,浑身都烧了起来,却很舒服。

我于是点点头。

倩影打量了我一番,并没有笑意,「你好自为之,最好再别让我见到你。

她再次骑上那匹汗血宝马,一骑绝尘。

倩影走后,我才回味起她说的话。

是永夜城的人,说要救我?

那是不是,兀尘他,原谅我了?

心中一阵热流涌过,我竟不由得笑了笑。

我不记得我多久没有这样笑了,竟觉得有些不自在。

倩影将我带到的地方,正是驿站,有马车可供租赁。

去往南国便不是难事。

我身上还有一些曾经在齐国行医攒的银两,去掌柜那里买了一身厚衣服,打扮成了一个男人,行路也方便些。

老板娘十分客套的送了我十斤干粮。

「姑娘,你一个人走实在危险,这样,我家伙计正好也要去南国进货,你同他结个伴,我们有车队,行路安全些。

我刚要推辞,所看见里屋走出一个熟悉的少年人,这不是当初救了倩影来医馆找我的宋行么?

「玲珑姑娘?」

宋行看着我很是惊讶,「许久未见了!

你的医馆怎么说关就关了,我总想去找你,送些蔬果,可是你再也没开张了。

「说来话长,我着急赶路,快走吧。

这一路,便走了二十天,我熬过了生辰,身体一天天的健朗起来。

宋行原来是因为爷爷去世,才来驿站寻一个差事,他总是支支吾吾的问我倩影的事,我只说她在宫中一切都好,要他别挂念。

到了南国,我们便分道扬镳了。

他去鹿城进货,我便坐着船去蓬岛。

那是一个巨大的环山湖,那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带着斗笠坐在船上,只觉得那雨水也系数飘洒在脸上。

四周高耸入云的青山被烟雾缭绕。

「小兄弟,你去蓬岛做什么?那里人烟稀少,不是做生意的去处呀。

船家年纪尚轻,是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船上的茶水很好喝,有一股荷叶的清香。

我看着深不见底的湖水说:「去寻一个人,求一件宝物。

「蓬岛哪有什么宝物,你可别是被骗了呢。

「不会。

一定有的。

翼无心的话回荡耳边,「蓬岛有一灵山,山中庙宇之主,便是你要找的人。

「你在此为我奴三年,助我练功,我便圆你的心愿。

给你秘宝。

蓬岛高人年过半百,幽居于灵山。

我不知道的是,这蓬岛高人,是永夜城十二长老的友人,幽居于此。

而兀尘屠杀十二长老之事,早就传入了他的耳朵。

我也不知道翼无心有心引我至此,就是为了让我付出应有的代价。

蓬岛高人说的需要我帮忙练功,不过是在手腕之处,用细小管针戳个小口,放出我的血来,十日一次。

我没来之前,他都是用鸡鸭牛羊的血。

其实我知道他是在故意折磨我。

他将对兀尘的恨意悉数转移到我的身上来了。

他膝下有不少侍女,期中一个名叫偃雪的,最是不俗。

她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上下打量了好几次,啧啧称奇,「齐国女子真美。

我也是多年没见过如此招人喜欢的女子了。

她虽是少女模样的打扮,可是我总觉得奇怪,她的眼神并不是年轻的模样,倒像是垂垂老矣。

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她,竟觉得有些心心相惜之感。

晚上我同她挤在一张竹床上,偃雪的心很静,我竟没有被她烦扰,我也没有刻意去读她的心。

她却翻来覆去了半晌,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那个糟老头子,你这任劳任怨供他驱使,他如今还忌惮几分兀尘不敢真的拿你怎样,若是有朝一日他顾不得了,你的清白都可能要失去!

他可是个色胚子呢!

」偃雪不知为何,丝毫不尊敬她的主子,语气中多有鄙夷。

「三年而已。

就是为了能让他恢复。

我一点也不觉得苦。

「三年呢!

你知不知道,人的气血是有定数的,糟老头子放你的血是要短你命的!

我看着手腕的红色疤痕,笑道:「我知道。

只是我发觉,我身上痛一分,我心里就舒服一分。

「…傻丫头。

」她嘟囔了一句。

「玲珑,我问你一个问题,若是我许你长生,但你得放弃心中求兀尘恢复的执念,你换不换?」

「不换。

「为什么嘛,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你知道吗,那个比天大的永夜城,历任城主终其一生也不得期中奥秘,姥姥。

哦不,我是看你同我一样百年不遇的体格,才……」

偃雪越说越激动,我打断她:「长生孤寂,我只想好好过完这一世,有人相伴,而不是看着一个个都先我而去。

偃雪怔怔的看着我,「真是傻子,你如此心意,他根本不会知道,男人哪有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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