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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无聊透顶。

我常常在学校留到很晚,天黑透了才坐着公交回家。

公交要转一趟,运气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不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说错了。

运气不好的时候只要五十分钟,运气好的时候一个半小时也有过。

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拿书包占另一个。

窗户会开到三分之一的位置,无论春夏秋冬。

到家的时候,不出意外,饭菜已经凉了。

那个即使在家都穿金戴银的女人,像往常一样优雅地坐在沙发上,也像往常一样优雅地询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我说在学校看书,她了然地点头。

但我知道,就算我不说,她也并不会在意什么。

毕竟饭桌上,永远只有我一个人。

晚上,悲鸣照常响起了,就跟隔壁的贵宾犬十点必然会狂吠一样。

但究竟是它先叫,还是她先叫的?

又或者是他?

我也搞不清楚。

但有一样是确定的,没人会来阻止这场闹剧。

剧中人也一样。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财如命,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视事业如子。

那我算什么?

一个为了讨好即将去世的老头而计划产出的物品吗?

最大的价值只是被一个不爱我的女人拿去炫耀。

可她从不知道,我努力的唯一原因,只在她打电话时口中“我家儿子”

四个字。

也是够卑微的。

算了,无所谓,过着吧。

千金难买高兴,人间并不值得。

这点,我早就知道了。

我看着这世界的形色,形色却并不因我改变。

高二那年,那个女人疯了。

她想杀了我。

我本来没想躲,想着死了或许也挺好。

但我没想到会那么疼。

疼得世界都亮堂了。

于是我把她按在地上,割向了她的动脉。

我说不清那时的感受,只觉得血液奔流。

我以为我找到了活下去的方法。

我开始逃学,学着吸烟喝酒,染发纹身。

也开始在街头巷尾打架,和网吧油腻的软座相倚而眠,彻夜不归。

我还开始学着交友。

虽然用拉帮结派才更合适。

但无论如何,那是我的第一帮“朋友”

,一群无论我多冷漠相待都能热脸相迎的“朋友”

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他们捅死了人。

市警局副局长的小儿子。

捅人的那个是兄弟里的大哥,家境殷实,仗义疏财。

平日里宣称要依附他,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弟,很多。

但真进局子录到口供,没有一个人跳出来担责,反而全将矛头直指了大哥。

义气。

确实够义气。

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表态,不然我也成了傻子。

又一次的一厢情愿。

根本没人会当真啊,不是吗?

所有事情都一样。

所有。

后来,大哥被保释了。

资本的力量与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让别人代他做了替死鬼。

那些出卖他的人,下场都很惨。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了钱权的重要性。

它从来不在于你如何使用,而只在于你究竟有,或是没有。

错过了高考,我开始复读。

所幸,成绩不错,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

我已经知道世上没有真心这样东西,违心和虚伪能让所有人都变得轻松。

还能让人变得受欢迎。

我开始对着镜子练习自己的微笑,看着综艺学习说话的技巧,刷着微博观察人们喜欢的模样。

只是口袋里仍然常备着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没人知道。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好像演得不错。

又一群“朋友”

围拢了过来,跟我谈天说地,互诉衷肠。

好像跟以前有一些不一样。

但是真的不一样吗?

我无法相信。

也不想再去相信了。

演了一学期,我越来越熟练了,似乎跟谁都能攀谈两句,周围的人也越聚越多。

有眼熟的女生向我表白了,不少,她们都说喜欢我。

但是……喜欢?

喜欢又是种怎样的情感?

能让人快乐吗,就像我以前听到的“我家儿子”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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