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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宫中称呼,皇子皇女皆称嫡母“娘娘”

,称非嫡母的生母“姐姐”

,称其他宫妃“某娘子”

。

父母:大人。

兄弟:皆以“排行+哥”

相称,比如二弟称大哥为大哥,但大哥称二弟却非“二弟”

,而应是“二哥”

!

不过作者为避免读者混淆,会在文中区分“哥”

、“弟”

。

姐妹:皆以“排行+姐”

相称,但和上面一样,作者在文中会区分“姐、妹”

。

老年男子:“某公”

是对德高望重者的尊称,“某翁”

比较寻常,“某老汉”

略粗鲁。

青年男子:贵族青年男子,可称“郎君”

,寻常外间,有些身份的男子可称“官人”

。

文人平辈间,一般互称字,或“某兄”

,也可以“姓氏+排行+郎”

称之,比如“杨四郎”

,若要表尊重,可用“排行+丈”

,如范仲淹称“六丈”

。

女子:年轻的称“娘子”

、“小娘子”

,年老的“某婆”

。

自称上,一般为人妇者,向丈夫自称“妾”

或“妾身”

。

寻常女子向外自称应是“奴家”

,老妇自称“老身”

。

官二代:衙内。

官:唐宋时不称“大人”

,因“大人”

彼时还是对父母的敬称,所以位高权重的,应称“相公”

,普通的,还是称呼其官名,譬如“李少卿”

、“张知州”

。

宰相:专称为“相公”

。

宦官:外称“中官”

、“内官”

;第二人称,高等宦官可称“大官”

或“阁长”

;自称,品阶高的宦官向上可自称“臣”

,低级宦官自称“小的”

、“小人”

。

有钱人:员外。

员外本是“员外郎”

的简称。

宋朝中期,因为买官的原因,员外郎逐渐演变成一种对富人的俗称,并不代表真实的官位。

家仆:男的自称“小的”

或“小人”

;丫鬟侍女自称“婢子”

。

妓|女:享有盛名的是“行首”

,一般的可称“小姐”

。

行菜:酒店中点菜上菜的服务员。

“字”

的取用

《礼记·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字的区别:

《白虎通德论》卷八《姓名》: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谓大夫名卿、弟名兄也。

明不敢讳于尊者之前也。

古人的名一般仅限于君称臣(上对下)、父呼子(长对幼)。

(用于第三人称则视情况而定,直呼人名的情况不算少见。

)

《白虎通德论》曰: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

又曰:冠而字之。

敬其名也。

字:平辈之间,相互而称。

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凭关系亲疏而定),但绝对不能称名。

古人名来自父母,至弱冠则自行取字。

取字常见的方法:

一、同义:名、字意义相同。

如:诸葛亮,字孔明。

杜甫,字子美(“甫”

为男子美称)。

秦观,字“子游”

,陆游,字“务观”

,“观”

和“游”

,文意相通。

(话说你俩咋不组团说相声呢?)

二、反义:即表字和名意思相反,一般用作互补。

如:韩愈,字“退之”

,“愈”

乃逾越,过之则退,是谦逊自知的表现。

朱熹(火亮),字元晦。

晏殊,字同叔。

三、连义推想:即表字是名字意义的诠释或延伸。

如:包拯,字希仁。

富弼,字彦国(“弼”

有辅佐君王之意,彦指贤才)。

岳飞,字鹏举。

以上只是常见的取字法。

当然,名和字也可能没有关系,凡事都有例外,更不用说这不是定律,所以不必太过刻意去关联两者。

最后提一下“讳”

的问题

天子之名须避讳,同音字不能说,本字更不能出现在任何文本中。

如果兄弟名字中有和皇帝同字的,须改,但皇帝未登位时并无碍,因此皇子幼时取名多不考虑这些,兄弟的名字中有一样的字很常见,比如宋太|祖赵匡胤,两个弟弟分别名为赵匡义、赵匡美,□□登位后则改名赵光义、赵光美,后二弟光义即位(即宋太宗),三弟又更名赵廷美。

当然也有皇帝登位后自己改名的,像李后主,原名李从嘉,兄弟都是“从”

字辈,后主登位即更名“李煜”

。

另外就是子避父名。

说话时不能说与父亲的名读音相同的字,向他人介绍父名时,要在前加“讳”

字,避父讳与避讳皇帝的名一样重要。

就算在科考中遇到这样的情况,也须换字使用,否则就是大不敬,一旦发现即被除名。

第8章礼仪

跪拜:从表达礼敬到自示卑贱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跪礼的涵义在唐宋之际发生了重大的嬗变。

唐宋之前,中国是没有椅子的,只有一种叫做“胡床”

的坐具,是贵族才使用的奢侈品。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是席地而坐。

我们现在熟悉的高型坐具,如交椅、靠背椅、高凳等,都是在宋代才开始普及开来的。

唐代时虽然已出现椅子,但应用不广,只限于贵族与士大夫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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