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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冠听后没有言语,双眼放空,思绪已不知飞到了哪里。
第394章明月光朱砂痣
“娘娘,猎到一只雉鸡。
新奇中文xiniqi”
一阵马蹄声后,一身戎装的女子手里拿着一只身上被插上箭羽已经没气的野鸡。
宁馨对自己的这只猎物却不忍直视的嫌弃,这是什么准头,爆,菊准头也太准了,口味好重。
“不猎了,我去骑一会马,这里的动物都被养傻了,没什么意思。”
狩猎场没有大型凶猛野生动物,平日里小动物们不用担心人生安全的在一起愉快的玩耍,警惕性什么根本没有。
“宁馨,宁馨。”
宁馨还未走,便听到身后传来踢踢踏踏的一阵马蹄声和有人喊她的名字。
“好巧啊。”
树冠小麦色的肌肤淌着汗水,带着一股青春的阳光味道扑面而来。
“山武候世子,皇后娘娘的闺名不好让外人知道。”
飞燕毫不客气的指出树冠不应太过亲热。
“有外人时我会注意的,我这么称呼她已经习惯了,宁馨也从不喊我什么世子。”
树冠对飞燕的质疑好脾气的解释,他以前虽未见过飞燕可也明白能跟在宁馨身边的必然是她倚重的。
“宁馨你打了多少猎物,我猜你是不是又想溜。”
树冠不等飞燕回答,走到宁馨身边揶揄道。
“是啊,我又想溜了。
这里的小动物都是吃草了,看到我们都快吓死了根本不用弓箭。
你打到几只这样的小场面你大概不喜欢吧,和你家后院圈养似的。”
宁馨笑着说道。
“阿姊树表兄家里真的有这么大地方圈养动物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记得。
他在打猎时还说这里的动物傻的让人懒得杀它们,比他们家圈养的还傻,一点意思也没有。”
宁翔打马上前道。
“我是一点都不记得有这么大的圈场了,我记得我们在那也是漫山遍野的跑着打猎。”
“我们就住在山上,山上的小动物自然都是我们圈养的,动物种类数量都比这里多多了。”
树冠爽朗的说道,其实他对这里的感情比他说的要复杂许多,他甚至有些讨厌这里。
他不能忘了几年前就是在这里,他输给了陈君瀚,输掉了宁馨,输掉了一直向往的生活,灰扑扑的回到山越。
也许是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朱砂痣和明月光时间愈久越让人怀念。
他想自己是非常喜欢那个突然走进自己生命中,带着强烈个人色彩的女孩。
在他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已经将她放在心底最深处,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份沉淀酿成了酒,时间越久酒香越纯,情不自禁的将这份珍藏拿出来,只要轻轻一闻,酒不醉人人自醉,但愿长醉不复醒。
“宁馨既然不想继续狩猎,我们一起去骑马吧。
这里有河水,我现在做鱼脍可厉害了。
山越就没有比我更好的刀工,我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出去玩时总要弄点东西吃。
第一次吃鱼脍差点把舌头都给咬了,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只觉得你真是太厉害了没有什么不会的。”
说起那时候的往事,树冠的脸上不免染上一层陷入回忆时兴奋的红晕,那时的岁月太迷人。
“那时候我们的刀工都不行,片出来的鱼肉厚且样式也不好看。
可蘸上酱料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佳肴,我每次看到都会想到那个时候我们在河边哇哇叫的逮鱼。
后来你们都走了,我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捉鱼,时间久了刀工就厉害了。
我现在做出的鱼脍才真的是薄如蝉翼。”
“小翔那时候才这么点大,粘人就已经很厉害了。
吃东西的时候最安静,脾气最好,吃完就不记得我是谁,没事就爱和我抬杠。
想想那时候真好玩,我的刀工练好了你们却没尝过。”
“我们去捉鱼做鱼脍吃,树表兄说的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
这次一定好好常常树表兄的手艺才行,调味料我这里都有,阿姊要不要一起,树表兄的手艺阿姊也应该很久都没尝到了。”
“不了,你们去玩吧。”
宁馨没有任何犹豫的拒绝道。
“为什么不一起,是怕皇上知道不高兴吗。
你们大陈的女孩子不好和外男走的太近,所以即使这么久没见面也很想彼此,依旧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忌的在一起玩,是吗。”
“是吗”
两个字树冠声音很轻,仿佛一滴水落进了水潭中,叮咚一声后撩得人心痒。
“是没有做姑娘时方便,我们的规矩你是知道的。”
宁馨见树冠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又觉得自己这么做好像不够热情,树冠和别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我们带六郎一起吧,虽然他不大能和我们玩到一起,不然我真不好和你们一起。”
宁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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