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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公寓里静悄悄的,但窃听器有声控自启录音功能。

他把收集到的数据倒回去,一直倒到他跟利维刚离开那会儿。

听到的第一段话,果然是她心急火燎地给查普曼打电话。

“你死哪儿去了?”

她说。

“你又干啥了?警察在找你,你个白痴。

给我回电话!”

好吧,至少他们有证据显示她确实不知道查普曼去哪儿了。

不到二十秒,她又打了第二通电话。

“马提?嗨,我是米歇尔·查普曼。

不知道你这几天有没有基思的消息?”

她顿了一下。

“他这次真的彻底脱轨了。

我觉得他做了什么傻事,但不清楚具体是什么。

要是你联系上他,就告诉我一声,好吗?”

之后,她又打电话给一个叫“吉姆”

的人,说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内容。

之后她奔走出安了窃听器的房间,录音便中断了。

多米尼克把接收器放回衣袋里,拿起那本同学录和自己的手机。

刚刚那两人的名字听着都耳熟……

利维端着两杯咖啡回到车里,把其中一杯递给多米尼克——泡沫丰富,顶上还有一层奶油。

“榛子味的。”

多米尼克喝下一口后,不禁惊喜道。

咖啡很甜,奶味又重,是他喜欢的做法。

“谢谢。”

“我不知道你怎么喝得下去,”

利维瑟缩道,“你搞到什么有用的了吗?”

“有。

米歇尔没打通查普曼的电话,后来她又打给两个人,名叫马提和吉姆。

我很确信这两人就是马丁·泰特和詹姆斯·鲍曼。”

他把同学录中“高四”

这组页面上的这两人照片摆给利维看,然后翻到后页显示两人都在同学录上留下了签名。

“他们是查普曼高中时的死党,三个人都是棒球队成员。”

“你觉得基思是去找他们中的某一个了?”

“不。”

多米尼克点了点手机。

“泰特现在住在密歇根州,鲍曼则在德克萨斯。

不过他们写的留言里,都提到了在一个被他们叫做‘华伦’的地方一起玩的事——这地方在其他好多人的留言里也被反复提起,还在一些人的毕业箴言里出现过。

‘铭记在华伦的好时光’、‘在华伦的看台底下痛饮’这一类的话。

我查了一下,华伦是博尔德市的社区棒球场。”

“棒球场?”

利维将信将疑地说着,发动起了车子。

“假如基思知道我们在找他,或者就算你说对了,他只是病得不轻,那他也可能会躲在某个曾经感受过安全和快乐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应该从那儿开始找,到处问问,看有谁在那一带见过他。

以前线索比这个少我都找着过人呢。”

“我相信你的判断,”

利维说,“那我们就去博尔德市。”

***

在这样一个四月的星期天下午,华伦棒球场不出意外地座无虚席。

一场男女混组的垒球比赛正进行到第四局,看台上则坐满了晒太阳的人。

喝彩呐喊声此起彼伏,再加上孩子们追来跑去时发出的欢叫。

现做爆米花的香气随着微风荡漾开来。

利维和多米尼克兵分两路开始搜索。

多米尼克先直奔小吃摊买了三个热狗,这样既可以融入到人群中不被察觉,还能垫垫肚子。

不过直到付款的时候,他才想起问一句:“这是牛肉的还是猪肉的?”

他知道利维对宗教不是特别讲究,因为他从来不遵守安息日,经常在周六上班[2]。

但他说不定会忌口,而这一点多米尼克还没留意到。

“牛肉的。”

那个看着才十几岁的收银员说。

“两年前,我们当时卖的那种廉价货害一群人吃坏了肚子。

现在我们只卖优质品了。”

全牛肉的热狗应该没啥问题,多米尼克把其中两根装盒,另一根拿起开吃,趁此期间跟小吃摊的员工们打听一下查普曼的消息。

绝大部分人都说不出来,倒是有个女的认出了他的照片。

“没错,就这怪咖,”

她说,“这个礼拜里,我有好几回看到他在这附近游荡。

总是一副抽风的模样——浑身冒汗,不停地动来动去。

挺瘆人的。”

多米尼克谢过她,离开小吃摊,一边在球场周围走动扫视人群,一边狼吞虎咽吃下热狗。

他给几个人看了查普曼的照片,但一无所获。

吃着第二根热狗时,他跟利维接上头了。

“基思绝对来过这里,”

利维说,“我遇到几个认出他的人,跟他们聊了一下。

不过他们不确定他今天来没来。”

“我那边也是这个情况,”

多米尼克把塑料盒里剩下那根热狗递给他。

“饿不饿?这不是猪肉的——我不确定你看不看重这个。”

“我有看重。”

利维似乎有些惊讶,他接过塑料盒打开盖子。

“多谢。”

“不知道你喜欢配什么调料,所以我就加了番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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