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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枭一愣。

闻聆只当是抓了个弟弟的手,不当一回事。

但白枭很不自然。

他还没被人这样握过手。

闻聆的手掌很暖和。

白枭没有甩开。

从血族的角度看,也只不过是兄弟俩。

只不过一个丑了些,一个却长得太好。

闻聆笑着向那个血族解释:“这是我弟,比较害羞。

这是我儿子哆哆,贪睡。”

闻哆哆,他取的名字。

闻聆本人特满意。

原文当中,恶魔是没有名字的。

人们只叫他恶魔,在作者笔下,也不过是个用来摧毁世界的工具人。

闻哆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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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拒绝——一点儿都没有气势。

可惜闻聆拳头大嗓门就大,把闻哆哆本人的意见给压了回去。

闻聆也不是干不过这个血族,只不过觉得没必要。

他这拖家带口的,麻烦越少越好。

那血族最后也没看出问题来,放他们进城了。

到沉沦之海的路程太远了,他们必须买些东西。

衣服干粮等等。

在佩西城也能搭上去沉沦海的便车。

佩西城就是他们进来的那座城。

这里距离王都很远,管理松懈,来往人员非常混杂。

人类血族都有,行商会把这个当做是一个补给站。

黑白世界之间是有商户的。

他们通过自己的渠道,来往两个世界。

在当地购买便宜的特产运到另一个世界高价售出。

往往一个往返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闻聆他们就是要来蹭行商的这一趟便车。

闻聆还需要买很多东西,只不过逛了一会儿,他买东西的手就缩了回去。

一个面包铺而已。

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面包就要一枚金币。

他一口气能吃八个,在王都一个银币他能买到几十个这样大的面包。

这么一对比王都的物价算很实惠了。

“好贵!”

闻聆不禁喊出声。

闻聆的声音太大,旁边的人都听见了。

那人扭过头,见是个丑八怪更加厌恶,心道,丑人多作怪。

那人一身金灿灿,全身上下包装得像块金子。

从头到脚好像都在说自己的富裕。

嘴巴里镶着大金牙,身上挂着手指粗的大金链。

“这还嫌贵?穷鬼就别出门好不好。

你当佩西城是什么地方,这可不是乡下吗?明白吗,乡巴佬!

在佩西城,没有钱就滚蛋。”

闻哆哆要气坏了!

说他的坏爹是乡巴佬!

那他不就是乡巴佬的土儿子吗?

呸!

闻哆哆张大嘴巴,对着大金牙呼哧一口。

金链子应声落地,融化成一滩金水。

一颗金牙吧嗒掉落,咕噜咕噜滚进了面包铺里。

老板娘尖叫一声!

天呐!

她的面包。

“混蛋!

你给我赔!”

她抓住了大金牙,老板娘的力气很大,扯住大金牙,让他一下都不能动弹,手臂都掐出了印子

“我赔。

我赔。

你快放手。”

大金牙痛的不行。

谁不知道面包西施是个狠角色,她能把面包卖出高价,还没人敢反对,凭的就是她的手段和背后拥有的权势。

“我有钱,我给你。”

说着,他掏出了一把金色的烂泥……

老板娘脸色都变了,一脚把他踩在地上。

“敢糊弄老娘!

给我滚!”

闻聆捂住他儿子的嘴巴,拉着白枭从闹哄哄的店铺里跑了出来。

“这里住房也好贵啊,一个普通房间一晚上十金币。”

他全身上下除了手上那个戒指值钱以外,一共就只剩下四个银币了。

在野外,还能去打猎。

来到城市,反而束手无策了。

“我们可能要去找收容所睡一觉了……”

“我有钱。”

白枭突然插话。

闻聆眼睛亮亮盯着白枭,目光仿佛要扒光他的衣服。

“别看了,我身上没有。”

第26章

佩西城管理混乱,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

这里有自己的规矩。

佩西城的贸易往来很多,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

在一百多年前,由佩西城主发起,创办了佩西通行。

来往商客,可以将黄金寄存到此处,只要用黄金凭证即可交易。

也有人会租用这里的保险柜,存放贵重物品。

一百年前,白枭曾在这里存放过一笔钱。

现在这笔钱,已经滚了好几倍了。

“放心吧。

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有一笔钱的。”

白枭说道。

闻聆数了数钱的数额,竟然有三百万金币。

而最早的时候,本金只有三十万。

“翻了十倍。

不错嘛。”

闻聆嘟囔几句,崽子没见过钱,脑袋钻出来就想看,闻聆吓了一跳,连忙把崽子的脑袋按了回去。

尤其要按住崽子的嘴巴。

“闻哆哆,不许动。”

崽子的嘴巴太厉害了。

他差点忘记这家伙还是只无恶不作的小恶魔,腐蚀个金子不在话下,给他一点时间,他能把一座城池都全部腐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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