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应该过的很快乐。
毁掉她的,是贪欲和人性的丑恶。
这么说有点甩锅的意思,毕竟,我也不是个好东西。
明都自嘲的想到。
但无论如何,明都都希望她能够过的更快乐一点。
“你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的。”
明都认真的说道:“就算现在已经回不到过去。
但我也希望,你能够亲自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美好。”
“毕竟,再怎么说,龙门也比卡......卡兹戴尔要好得多。”
明都犹豫了一瞬间,最后还是说出了那四个字。
这已经是变相的承认了自己和她的失忆有关了。
明都微微抬起头,耸了耸肩:“想想吧?”
回答他的,是夜莺的沉默。
夜莺沉默着,似乎是在思考,又似乎是在拒绝。
明都也在盘算着。
明都做事从来不讲利益,是否值得。
无欲无求到他这种程度的人,比起值得,还是千金难买爷乐意比较符合他的想法。
如果夜莺愿意,无论付出什么,他都会办到这件事情。
只是,想要把夜莺带出去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罗德岛也不是吃素的,他想要把一个大活人从医务室里面带出去。
这简直就是把医疗部门和安保部门的脸放在地上用大货车反复碾压。
明都摸着夜莺的手,她的手非常的冰凉,却又带着一丝柔软。
在以前,这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
但到了现在,他却有点
她的手先是握紧,然后是松开。
握紧,松开。
如此往复了三四遍。
明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陪着她做出最后的决定。
——最后,夜莺终于做出了回应。
“我......想。”
两个字,就已经够了。
第三十四章Ready?
要去做的事情,和如何做到这件事情,很多时候并不是等价对等的一件事情。
带夜莺出去这件事情也是一样。
带她出去,和怎么带她出去,是不同的事情。
一定要达到和一定能够达到,是一码事,但也是两码事。
说是一码事,是因为这两者的目的都一直。
说两码事,是因为这两者有时候并不统一。
明都开始琢磨起来,到底怎么才能完成自己带夜莺出去的目标。
最后,他想到了个办法。
明都的主意很简单。
把水弄混,不就没有人知道是我干的吗!
嗯,用再简单一点表述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
如果自己这么直接把夜莺带走,恐怕用不了几个小时,别人就能够发现夜莺失踪了。
但是如果罗德岛失踪了某个人,所有人都去找他她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人注意到夜莺也不见了。
最好,最后还能证明这是虚惊一场。
接下来,就是寻找一个帮明先生吸引火力的家伙了。
考虑到这个人要帮明先生吸引注意力,并且在暴露之后,可能还要帮明先生吸引火力。
因此这个人选,必须慎之又慎。
明都的首选当然是银灰。
毕竟坑银老板这件事情,明都做起来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的。
但是明都仔细一想,不对劲。
首先,银老板可没有这么好忽悠。
这家伙死精死精的,要想成功的忽悠到他。
要么拿出他不能拒绝的条件,要么花费上大量的时间做事先准备。
明都要的是能够在近几天带夜莺出去的办法,花费大量时间的办法,自然是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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