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和男主一起去了F国,整整四年。

期间老爷子去世,姜桃李和孩子被男主父母赶出家门,得亏老爷子遗嘱给她留了房产和资金,才能生存下来。

姜桃李因为多年未得男主的心,变得暴躁,抑郁,酗酒,常常打骂孩子。

所以,段迟小小年纪就极度早熟。

最后小说的结局当然是男主女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而姜桃李多次破坏男女主,最后自尝恶果,和孩子一起,自焚身亡。

我想晕过去,而且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多晕几天。

5我又醒了。

我觉得生活还是得面对,前方不仅仅有挫折,还有我的纪梵希香奈儿迪奥和麻辣小龙虾。

我看了看屋子,觉得鬼气森森的。

那么大房子就我和我儿子。

没错,我儿子。

毕竟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这个锅,我背了。

这孩子没享受过什么父爱母爱,不过,我会让他享受到我过去没享受过的金钱的爱。

嘻嘻嘻。

我打开原主衣柜,发现里面没多少衣服,就随便找了件能看得过去的穿上出门了。

此时,在一家人均千元的自助餐厅里,我和小布丁正大眼瞪小眼。

我:?(ˉ?ˉ?)小布丁:(?_?)我开口了,「如果你今天不吃回本,你就不是我大胃女王的儿子。

」小布丁:「……」我俩最后是在老板的泪眼中离开的。

小布丁战斗力不行,我才吃饱了八分之一,他就放弃了。

然后就从等着我吃完,到拉着我不让吃,再到求着我赶紧出门。

我给小布丁丢人了。

哦,多么痛的领悟。

毕竟,小布丁已经不是三四岁的孩子,而是五岁的孩子了。

7吃完饭我打算去扫荡商场。

小布丁以回家做家庭作业为由,逃荒似的离开了我,徒留我空中招手哀叹。

而我,是时候认清自己的身份了。

我不再是那个穷酸少女姜桃李,而是富婆姜桃李了。

于是,我成了导购眼中的大财神。

听着耳边的奉承话,我面无表情地表示心里暗爽。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啊。

但这种快乐截止于听到某个声音:「桃李姐姐,你也在这里啊!

」我想着又是哪方牛鬼蛇神,摘下墨镜却看着穿着白裙瘦弱病态的小美女走过来。

这面容,这身材,这气质。

啊哦,完了。

是女主。

女主之地是非多,我匆忙收拾手提袋要跑,却又被拦下。

挡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男人。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勾勒出完美身材比例,发型一丝不苟,眼睛深邃漆黑,鼻梁高挺,架着一副金边眼镜,薄唇紧抿,看不出喜怒。

说实话,我想死。

我不说大家也应该知道这是哪位大神了。

「今天我和不言哥哥来看看这边的产业,顺便趁着他有空跟他逛逛,没想到竟然碰到姐姐,咱们有六年没见了吧?

」哦豁,我这竟然还赶上了女配和男女主重逢的大场面。

我不说话,却又有一道声音横插进来。

一个穿绿衣服的女孩说:「姜桃李,没想到你还有脸站在茹雪的面前,呵,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哦,原来是女主的小狗腿。

狗腿见我不应声,越发骄傲,「你除了害茹雪,还给段总下药,你可真够不知廉耻的,整个A市还有谁不知道你姜桃李的大名?

」她说完,鼻孔朝天地看着我,嘴角一丝蔑视的笑意。

我觉得小狗腿没怎么见过世面,骂人那么老土,我打算教教她。

于是我上前握住她的手,在她惊讶的眼神中温柔地说:「qnmlgb,nmsl。

」气氛凝固了。

女主和狗腿目瞪口呆,只有男主,好像隐约看了我一眼。

狗腿反应过来一下子哭了出来,跑到男主面前,凄凄惨惨,「段总……」「嘘——别吵。

」那男人将手指置于唇间,轻声说,场面瞬间安静下来。

我心想着果然霸总的王霸之气不可小瞧,却不防一抬头,却对上那人的眼睛。

他手里夹着的烟明明灭灭,烟雾升腾起来,挡住了那快要让我恐惧至极而窒息的目光。

自我穿越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害怕。

离他越远越好。

我的理智控制着我。

8我的理智告诉我:它离家出走了。

因为我没钱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我拿着一大堆东西回到家,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一脚踢开小布丁房间的门,然后开始猛扒他的衣服。

「你你你干吗?

」他猛地从床上跳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活脱脱一个萌萌哒的小包子。

「给你试我新买的衣服啊。

」「我我我自己会穿!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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