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被推进地窖那一刻起,她的心就死了;第一次协助贾文革杀人,她的人性也死了;日后被枪毙,只是她的第三次死亡而已。

对这样的结局,她即使有不甘,也无从抱怨。

被处决前,徐丽霞给她的大姐写了一封有12页纸的遗书:「姐姐做梦也没有想到天真活泼的小妹转眼之间转变成为令人憎恨的杀人魔鬼。

说句心里话,我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惨无人道地杀人,食人心人肝,心甘情愿地去勾人杀人。

我被一群恶魔纠缠得无法脱身。

」「事到如今,我只能恨自己,怪自己,恨我太软弱,太单纯,没有看到社会的黑暗面。

怪就怪在我不懂法,轻信了坏人的谎言,上当受骗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徐丽霞当然值得可怜,但她后来做下了那样的事,当然也必须谴责。

但是,无论是同情还是唾弃,有一个问题依然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如果是你,走到人生最绝望的境地之际,面对生与死、善与恶、人与鬼的分野,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你能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呢?

—–如果说徐丽霞参与到这一起起罪恶之中,是机械而被动的,心中充满了抗拒和不甘,那么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贾文革,则毫无疑问非常享受他的杀戮。

这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为什么会如此轻视生命与法律?

自从案件大白于天下之后,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震惊的世人。

由于侦破案件非常迅速,之后的审判和行刑也以那个年代特有的高效率被执行,我们失去了探究贾文革黑暗内心的机会。

关于这个问题,永远不会再有答案了。

我们只能根据现存的些许资料,去尽可能地逼近真实,在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猜测。

第一个猜测:为了获得超强的性能力,贾文革要吃人。

贾文革食用受害者的人体器官,这一点是得到过多方证实的。

一个是地方志:《讷河市志(1986—2005)》记载,贾文革「将被害人的内脏取出共同烹食」。

另一个是深度接触过此案的人士。

徐丽霞的辩护律师、现为齐齐哈尔市某银行纪委书记的徐桂霞说过,贾文革是个变态杀人狂,「他杀人,是为了吃人。

」在民间还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据传,贾文革以前性能力极差,与妻子办事屡试不举。

后听说吃啥补啥,本着这一信念,开始杀人。

杀人后将生殖器切下煮着吃,……吃过生殖器后,贾文革的性能力真的得到了奇迹般的增强。

」第二个猜测:为了钱财。

讷河虽然不大,可向来是「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甜菜之乡」,还是优质大豆主产地,商贸活动还是比较频繁的,往来客流不少。

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身上携带着成千上万的现金,到这里寻找商机。

贾文革盯上这个群体,也许正是看上了丰厚的油水。

早在还没与徐丽霞相遇的1989年6月至7月,贾文革就在讷河火车站附近的小树林里,抢劫到了人民币616元;1989年10月至1991年1月,他盗窃作案11起,盗得彩电3台和牛羊,价值人民币12600元;在1991年1月至7月间,依靠徐丽霞用色相勾引受害者到家里然后实施加害,他抢得了人民币9630元;月中旬,他流窜在辽宁和吉林各地,又抢劫到了人民币4940元和金戒指5枚。

可以看到,贾文革的犯罪,从抢劫和盗窃逐步上升到强奸和杀人。

到后来,杀人也许能给他带来更大的快感,但是打草不忘搂兔子,他对金钱依然有不小的渴求。

而且在讷河犯下累累罪行后,我们还可以看到,贾文革带领他的团伙南下。

在南方,他们没有杀人,只是行骗。

当然,这也许与人生地不熟、没有合适的作案条件也有关。

第三个猜测:为了满足控制欲。

这从贾文革对待徐丽霞的行为可见一斑。

他非得留徐丽霞一命不可吗?

不见得。

如果需要有人献出肉体去当诱饵,他就有一个现成的情妇王艳玲,何必要选择一看便知并非绝对忠诚于他的徐丽霞?

他的同伙对此也有意见。

事实证明,日后他们的罪行败露,正是拜徐丽霞所赐。

但是贾文革仍然固执己见,把这样一颗定时炸弹留在身边。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显示自己掌控大局,想让谁死就死,想让谁活就活。

还有一个例证就是,贾文革为了锻炼杀人胆量,逼迫入伙后的孙文力亲手杀人,并且共同烹食受害者的内脏。

这何尝不是在向同伙显示「你必须服从我」?

现在我们完全不可能知道,贾文革的第一次杀人之心是什么时候燃起,又是被什么触发而燃起的。

我们只知道,从1989年6月到1991年1月这一年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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