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煜一直把自己当慕家的准上门女婿。

他爱我。

一个毕恭毕敬没什么存在感的人,深爱着那个从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千金小姐。

小说里写,他是属于那种哪怕我把他脸踩在地上,他也会努力放松脸颊,避免肌肉硌了我脚的终极痴汉。

怪不好意思的。

在霍明煜的眼里,我就是他的神,神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爱做什么做什么。

而他作为我最虔诚的信徒,那就是听我号令指哪儿打哪儿。

只要我是开心的,叫霍明煜做什么都行,可是我到死都不知道他爱我。

剧情里,他只有最后死的时候,才分了几段笔墨亲自出场,其他时候都是出现在别人口中。

谁想刺杀丞相府的时候,都必骂几句,「慕家走狗霍明煜。

充分说明,他这个护院首领做的有多尽职尽责,把我们家保护的有多滴水不漏。

他死的挺惨,萧景承用计让我爹和小叔叔连夜进宫护我之后,齐大将军就带兵围了丞相府。

两万人打三千人,还是围的密不透风瓮中捉鳖的方式。

霍明煜拒不投降负隅顽抗。

战斗结束的时候,丞相府前院地上的尸体,已经堆了好几层,最上面那一具满脸凶恶不甘的,就是霍明煜。

断气的时候,他已经被砍掉了一条胳膊一条腿,浑身被箭射成了刺猬。

4

霍明煜的爱太默默无闻太低调了,他的存在感几乎等于零,特别符合他炮灰的人设。

十岁以后当我得知小说内容的时候,我才终于意识到家里有这么一号人。

我看着霍明煜,他像往常一样,亲自带一队的护卫巡逻,即使现在根本无人敢来丞相府捣乱,他也从不松懈。

我向他走去,霍明煜和他身后的普通护卫一样单膝跪地低下头向我行礼,「大小姐安好。

我看着他的发顶,忽然有种伸手摸一摸的冲动,但是忍住了。

「霍明煜,我要嫁给皇帝做皇后了,你知道吗?」

「属下知道,恭喜小姐。

「那你愿意做我的陪嫁进宫吗?」

「能跟随小姐左右,属下荣幸之至。

这话说得,真是半点犹豫也没有。

我存心逗弄他,继续道,「可是我听说,后宫里是不能有外男的,只有太监。

霍明煜这下倒是犹豫了片刻,「小姐,能否容属下先将府中事务交接完毕再入宫净身?」

好家伙,没把他说无语,倒叫我自己无语了,净身这两个字,他倒是说的毫无压力。

「府中事务你确实需要好好交接,不着急,务必仔细着些,交接完之后记得来找我,余下的事,再说。

可别跟个傻子一样,真一声不响的自己跑宫里去把自己给阉了!

「是,属下遵命!

其实霍明煜离开之后我就后悔了,当着他手下人的面说要他做太监,传出去他颜面何存。

我是绝对不会叫他去做太监的,谁知道这个死脑子居然什么都答应下了。

但我只需要稍微想想,便能明白他的脑回路,毕竟在他自己看来,我既然嫁给皇帝,就不需要他做上门女婿,那么做了太监进宫保护我,也是合情合理。

晚上我爹回来,我便去找他,向他提议,「不如把皇城内的禁军交给霍明煜好了,做咱家的护卫首领着实是太屈才了。

「做皇城禁军的总指挥,神卫营的总督大人,才够风光。

我爹没好气的看我一眼道,「你主意倒是变得很快,上午不是才想叫人家进宫做太监?」

我抓了抓头发,有点不可思议,「他居然会告状?」

我爹难得对我露出几分不赞成的情绪,「什么告状,莫要那般揣度人家,他那是来向我说明情况,推荐接替他的人选,自然得跟我说个清楚。

我吐了吐舌头,有几分不好意思,「我逗他玩儿的,哪想到他想也不想就应下了,您可帮我跟他解释清楚,好好的人,阉了多可惜。

我爹捏了捏我的鼻子,「女孩子家家的,你这都操的什么心。

我并不是随随便便叫我爹给霍明煜安排进神卫营的。

小说里的男二号,就是当今神卫营总督徐明章,女主角的终极舔狗。

身为皇帝亲卫首领,他对女主言听计从,为女主跟皇帝争风吃醋。

甚至误以为皇帝为了讨好我打死了秦瑶,于是一怒之下掉头做了我爹的鹰犬背叛了萧景承。

后来得知女主只是金蝉脱壳被送出了宫,又在我爹带他的人到宫中护我的时候当场下令反水,帮皇上砍死了我小叔叔,送我和我爹下大狱。

这种缺德倒灶的玩意儿,我不想在宫里看见他。

三个月后,霍明煜成了皇城禁军神卫营总督。

神卫营是皇帝的亲军,直属于皇上管辖,负责宫门内的安全秩序,以及在皇上出宫时随行伴驾保护左右。

皇家还有一个龙卫营,也是皇室专属保镖,负责为皇帝刺探朝臣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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