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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重复,在半年时间里每次孙寅去林肇一般都会在,两人一见面就对练,直打了有九次,第九次时,林肇本来要胜了,却故意输给孙寅,再次被她打到一边。
“你故意的。”
孙寅气喘吁吁,累得不行。
“做徒弟的不好打败师傅。”
林肇说。
孙寅笑了,下巴向另一侧抬了抬,想气死那头的的陆谦。
洗澡的时候,孙寅累得脑子发懵,在淋浴头下闭着眼对林肇说,“你说我是师傅,你可还没拜师。”
隔间那边的林肇似乎笑了一下,“是哟,那么师傅,一会儿一起去吃个饭吗?”
“吃什么?”
要不好吃,她就准备不答应了。
“你知道的多,你选,我请客。
师傅您看怎么样?”
于是她带林肇出现在一家预计人不是很多的春饼店。
结果呢?她是太久没来了,五点就只剩一桌空位。
她暗自庆幸林肇今天出门还是戴了帽子,不至于轻易叫人认出来。
“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
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
啊,熏肉也来一盘。”
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
“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
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
谢谢。”
“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
“哟,你还看呢?”
“我也看呀!”
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
“不好意思。”
“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
再说了,我也习惯了。”
孙寅倒也能够理解。
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湿巾给她擦手消毒。
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
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
“代驾呗,怕啥。”
“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
“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
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
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
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
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
人家别有追求。
“那走吧,哪儿喝?”
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
“这是什么歌?”
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
“《Magnolia》,EricClapton。
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
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
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
这个画面挥之不去。
就像这首歌。
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
真好。”
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
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
“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
“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
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
我就吃不到!
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
“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
“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
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
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itis,you’realreadyonthis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
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
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
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
“没企图。
就是高兴。
喜欢聊天。
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
“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
“那是白天。
这是晚上。
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
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
“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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