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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重复,在半年时间里每次孙寅去林肇一般都会在,两人一见面就对练,直打了有九次,第九次时,林肇本来要胜了,却故意输给孙寅,再次被她打到一边。

“你故意的。”

孙寅气喘吁吁,累得不行。

“做徒弟的不好打败师傅。”

林肇说。

孙寅笑了,下巴向另一侧抬了抬,想气死那头的的陆谦。

洗澡的时候,孙寅累得脑子发懵,在淋浴头下闭着眼对林肇说,“你说我是师傅,你可还没拜师。”

隔间那边的林肇似乎笑了一下,“是哟,那么师傅,一会儿一起去吃个饭吗?”

“吃什么?”

要不好吃,她就准备不答应了。

“你知道的多,你选,我请客。

师傅您看怎么样?”

于是她带林肇出现在一家预计人不是很多的春饼店。

结果呢?她是太久没来了,五点就只剩一桌空位。

她暗自庆幸林肇今天出门还是戴了帽子,不至于轻易叫人认出来。

“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

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

啊,熏肉也来一盘。”

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

“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

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

谢谢。”

“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

“哟,你还看呢?”

“我也看呀!”

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

“不好意思。”

“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

再说了,我也习惯了。”

孙寅倒也能够理解。

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湿巾给她擦手消毒。

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

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

“代驾呗,怕啥。”

“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

“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

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

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

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

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

人家别有追求。

“那走吧,哪儿喝?”

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

“这是什么歌?”

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

“《Magnolia》,EricClapton。

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

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

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

这个画面挥之不去。

就像这首歌。

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

真好。”

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

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

“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

“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

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

我就吃不到!

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

“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

“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

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

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itis,you’realreadyonthis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

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

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

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

“没企图。

就是高兴。

喜欢聊天。

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

“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

“那是白天。

这是晚上。

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

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

“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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