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精灵单手握拳抵在胸口:“如果是小姐的意愿,不管哪里,我都陪您。”
*
回旅馆的路从两人变成了三人。
元菱好像习惯了这样走着走着忽然加成员的模式,竟然还静得下心去挑菜。
维尔斯双手抱胸,瞥了眼一旁面色冷峻的少年,肯定道:“你认识我。”
爱格伯特无机质一般的眼眸看了看他,又不感兴趣地挪开。
少年只穿了件宽大的白衬衣,露出的脖颈锁骨也是纤瘦白皙。
整个人如同不断拔高的小树,虽然比维尔斯矮了半头,但是身上危险的气息却一点没减。
他想了想,很快回忆起了那双熟悉的红眼睛。
“原来是你。”
维尔斯轻蔑地笑了一声,压低声音:“从鸟变成人的感觉怎么样。”
本来以为他死在了战场上,没想到竟然一路跟了过来,还真是居心不良。
爱格伯特眯了眯眼,魔法在手心酝酿:“不关你的事,你只需要管好自己的嘴。”
如果他透露一分,他敢保证,明天放在菜摊上出售的就会是精灵的头。
维尔斯上下打量面前的少年,无视了对方的威胁,嫌弃道:“一手好牌,让你打得稀烂。”
明明是近在咫尺、朝暮相对的地位,不管是卑劣地利用她的同情心也好,还是默不作声的肢体接触。
如果互换身份,是他伪装成少年接近小姐身边,怎么也不会混成这样。
可想而知,魔族确实是愚蠢、只适合待在黑暗里的种族。
连取悦女性这种事都不会。
但维尔斯没料到的是,除了那只魔族,元菱身边竟然还不止一个男人。
走进旅馆时,维尔斯主动替她打开房门,还没迈进去,里头的声音先传出来。
“小姐,我晚上想和你睡!”
“她更喜欢睡在我身边。”
两人的声音不高也不低。
维尔斯面颊狠狠抽搐了一番:“和……谁睡?”
这才看清,屋子里已有人了。
高大英俊的狼人,在看到他时露出敌视的表情。
没穿衣服的半人马,高兴得围着元菱一圈圈跑。
维尔斯眼眸发直,在心里将这些人全都打上了对手的标签,并且迅速衡量了危险度,他觉得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元菱把买的菜丢给哲罗姆,人马一个飞扑接住。
她转头问:“维尔斯,你们住在哪?”
“我让丹尼尔他们在附近找了地方暂住。
但是我必须留在您身边,这里环境陌生,我不放心。”
巴顿从后面环住元菱的肩膀,下巴搭在她头顶:“有什么不放心的,她和我一起很安全。”
维尔斯摸到背后的弓:“狼人是纯肉食动物,我无法相信阁下。”
“你是谁,我不需要你的信任。”
巴顿的手指捏住元菱下巴,把她颊肉捏得微微鼓起:“你相信我吗?”
大狗狗生气了。
元菱:“唔?”
她未说话,哲罗姆已经一蹄子踹在巴顿背上,“别碰天使小姐,臭狗!”
然后狼人嘶吼一声转身和半人马打成了一团。
维尔斯站在门口搭弓,看起来想趁乱把两人都干掉。
爱格伯特走过来,用身体替她挡住那不堪入目的混乱场面。
“姐姐,只看着我就行了。”
元菱:……各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
当夜,丹尼尔他们下榻在附近的旅社。
旅馆是不可能只租一间房了,但维尔斯坚持要和他们一起睡。
这么多人,睡却是睡不下的。
结果就是元菱单独又开了一间房,剩下的人一起住一个屋子。
他们要互相监视,不让某一人单独在夜里去找她。
似乎结局又没有什么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想到一个超适合绿茶维的番外,好涩,嘤嘤嘤。
当然,阿布和巴顿的也很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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