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咽了咽唾沫,大声道:“我要进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话还没说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过来了:“不管你要找谁,奴隶和流浪人不允许进入城市!”
阿布站起来大吼:“我不是奴隶!
我有女神大人赐予的姓氏!”
他这一吼,周围寂静了有两三秒,随后又爆发更剧烈的议论。
“他说他有什么?”
“姓氏!
我都没有姓氏!”
“只有历史传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树都毁灭了!”
阿布在这些声音的攻击里一动不动,像站在洪水里的树,他抿着唇,表情坚定一言不发。
他的胸口还是温热的,是信仰在给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码两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样,守城的几个男人就算拥有武器和盔甲也明显矮了一头,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动手。
明显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说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测一测,证明你不是奴隶!”
所幸,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隶是不配拥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代号。
阿布在众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块外形纯白的石头上,片刻后,石头亮了亮,用通用语书写了一行字。
“陈阿布。”
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挠了挠下巴,“你的形式是陈,我们从未见过。”
虽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检测出来就说明是真的,是被规则承认的,他们还没有胆子去质疑埋下规则的大魔法师。
毕竟魔法师都是云端中人,不是他们这种底层士兵可以起冲突的。
旁边一个男人摊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费一样进不去。
除非你能拿出一个铜币。”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几乎半裸的身体和一双遍布细小伤痕的大脚,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别提入城的一个铜币了,他根本连铜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可怜的巨人坐在城墙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他感受到了绝望。
过了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
阿布并没有理会。
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兽,到处寻找也无踪迹。
老人凑到他耳边:“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一个铜币带你进城。”
阿布没反应。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进城生活,还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声音如同蛊惑,阿布瞪大眼:“你说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当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被骗走了,不过还好,早晚会见到的。
*这句话是丁真说的。
第27章强盗团
爱格伯特走在积雪融化、绿草渐生的土地上,这里已经不属于魔王的领地,人类和其他族群活动的迹象越来越多。
他始终直线向着有元菱气息的方向前进,无视悬崖和沟渠。
他看似小小的一步,实则会在瞬间前进好几米,只是普通人类察觉不到罢了。
来到平原后,爱格伯特的路线附近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村落,比当初的石板村强上那么一些,村民还是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
村和村之间路就是普通的土路,只有城市才修有石头路。
房子也都是破石头和泥土垒起来的平房,茅草做的顶。
爱格伯特没有穿鞋,他赤脚踏在布满碎石的路面上,身上只有一件不合体的白衬衣,裤脚卷起,比那些面黄肌瘦的村民更像流浪儿。
即便衣着寒酸,他走路的姿势却优雅得如同贵公子在自家城堡里散步。
这个村子一样穷苦。
瘦骨嶙峋的男人在地里劳作,脊背躬得像逗号;风尘仆仆的农民两两组队,推着堆得高高的独轮车前进,他们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惊讶的表情,但没人会上来和他搭话。
一个俊美漂亮的少年,外表和衣着严重不符,要是沾上了全是解决不了的麻烦。
人们选择低下头匆匆走过,顶多在背后议论几句。
爱格伯特不会关注普通人的目光,他也不在乎环境的糟糕与否,他甚至不在意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
衣着破烂的乞丐和穿着华服的地主在他眼里一视同仁,他不用进食也不用饮水,魔王的注意力始终在【赶路】上。
面前横着一条脏兮兮的臭水沟,爱格伯特轻轻一跃,整个人瞬移到十米开外。
他衡量了一下最近的路线,选择往左边的小路走去。
走了几步,爱格伯特又停下。
路的尽头黑漆漆的,但能看出聚着许多人,他们或坐或站,身边还放着十几个哭哭啼啼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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