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咽了咽唾沫,大声道:“我要进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话还没说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过来了:“不管你要找谁,奴隶和流浪人不允许进入城市!”

阿布站起来大吼:“我不是奴隶!

我有女神大人赐予的姓氏!”

他这一吼,周围寂静了有两三秒,随后又爆发更剧烈的议论。

“他说他有什么?”

“姓氏!

我都没有姓氏!”

“只有历史传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树都毁灭了!”

阿布在这些声音的攻击里一动不动,像站在洪水里的树,他抿着唇,表情坚定一言不发。

他的胸口还是温热的,是信仰在给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码两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样,守城的几个男人就算拥有武器和盔甲也明显矮了一头,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动手。

明显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说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测一测,证明你不是奴隶!”

所幸,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隶是不配拥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代号。

阿布在众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块外形纯白的石头上,片刻后,石头亮了亮,用通用语书写了一行字。

“陈阿布。”

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挠了挠下巴,“你的形式是陈,我们从未见过。”

虽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检测出来就说明是真的,是被规则承认的,他们还没有胆子去质疑埋下规则的大魔法师。

毕竟魔法师都是云端中人,不是他们这种底层士兵可以起冲突的。

旁边一个男人摊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费一样进不去。

除非你能拿出一个铜币。”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几乎半裸的身体和一双遍布细小伤痕的大脚,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别提入城的一个铜币了,他根本连铜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可怜的巨人坐在城墙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他感受到了绝望。

过了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

阿布并没有理会。

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兽,到处寻找也无踪迹。

老人凑到他耳边:“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一个铜币带你进城。”

阿布没反应。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进城生活,还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声音如同蛊惑,阿布瞪大眼:“你说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当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被骗走了,不过还好,早晚会见到的。

*这句话是丁真说的。

第27章强盗团

爱格伯特走在积雪融化、绿草渐生的土地上,这里已经不属于魔王的领地,人类和其他族群活动的迹象越来越多。

他始终直线向着有元菱气息的方向前进,无视悬崖和沟渠。

他看似小小的一步,实则会在瞬间前进好几米,只是普通人类察觉不到罢了。

来到平原后,爱格伯特的路线附近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村落,比当初的石板村强上那么一些,村民还是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

村和村之间路就是普通的土路,只有城市才修有石头路。

房子也都是破石头和泥土垒起来的平房,茅草做的顶。

爱格伯特没有穿鞋,他赤脚踏在布满碎石的路面上,身上只有一件不合体的白衬衣,裤脚卷起,比那些面黄肌瘦的村民更像流浪儿。

即便衣着寒酸,他走路的姿势却优雅得如同贵公子在自家城堡里散步。

这个村子一样穷苦。

瘦骨嶙峋的男人在地里劳作,脊背躬得像逗号;风尘仆仆的农民两两组队,推着堆得高高的独轮车前进,他们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惊讶的表情,但没人会上来和他搭话。

一个俊美漂亮的少年,外表和衣着严重不符,要是沾上了全是解决不了的麻烦。

人们选择低下头匆匆走过,顶多在背后议论几句。

爱格伯特不会关注普通人的目光,他也不在乎环境的糟糕与否,他甚至不在意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

衣着破烂的乞丐和穿着华服的地主在他眼里一视同仁,他不用进食也不用饮水,魔王的注意力始终在【赶路】上。

面前横着一条脏兮兮的臭水沟,爱格伯特轻轻一跃,整个人瞬移到十米开外。

他衡量了一下最近的路线,选择往左边的小路走去。

走了几步,爱格伯特又停下。

路的尽头黑漆漆的,但能看出聚着许多人,他们或坐或站,身边还放着十几个哭哭啼啼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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