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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宋枝意和留烨的婚事稀里糊涂地定下了。

等留烨把伤养好,他们便可以举行婚礼。

这日宋枝意给留烨喂完药,要走的时候,被留烨轻轻拉住。

他看着宋枝意因为刺绣手帕被针扎肿的手指,很是心疼。

“别再绣那些布了,好不好?”

宋枝意挑眉,“怎么,不绣你给我送钱啊?”

留烨咳嗽了一声,艰难地从兜里掏出一枚狼牙项链,递到宋枝意面前。

这串狼牙项链是他十八岁猎杀的狼王牙,是他实力和身份的象征。

狼王牙虽然卖不出几个钱,但上面镶嵌的宝石价值千金,足够宋枝意度过这段时间。

“你,拿去当掉,够花。”

宋枝意曾经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一眼就认出这项链价值不菲,愣了愣。

“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就这么给我了?”

留烨坚定地点头,“你,救我,还是我的媳妇儿,这点,不算什么。”

媳妇儿三个字他说得倒是很清楚。

宋枝意轻笑:“我还没嫁给你呢,谁是你媳妇儿?”

留烨知道宋枝意在逗自己玩,却并不生气,反而认真道:“我,伤好,帮你干活!”

他一双带着关切的湿漉漉的眸子一眨不眨地望向宋枝意,怕她拒绝似的,说了一轱辘的话:“我虽然伤腿,但,不影响干活,挑水做饭,洗衣劈柴,我都能做……或者别的事,只要你需要,我都能做……”

“我,不要你,累。”

因为庶出的身份,在宋枝意的记忆中,向来都是别人命令她做事,恨不得把一切都堆在她身上。

帮爹爹和大夫人洗脚洗衣,帮宋婉清铺床叠被……

哪里会管她累不累?

除秋棠和母亲外,还是第一次有一个人希望她轻松一点。

心下有些酸涩。

宋枝意定定地看着留烨的眼睛,伸出小拇指,“拉钩,你说的,可别反悔!”

留烨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也用拇指勾住她的手。

他的手很热,在某一瞬间,比一旁燃烧的烛火还要热。

宋枝意确信。

此时,她平稳的心跳乱了一瞬。

在宋枝意的悉心照顾下,留烨的伤恢复得很快。

刚能下地行走后,他便承担起了最重最累的活儿。

村子里正常的男子一次最多挑两桶水,他却能挑四桶。

别人一天砍五捆柴,他便砍十捆,手心磨破了也不喊疼喊累。

有他在,家里一切的事情都不要宋枝意和秋棠插手。

他将家务打理得妥妥帖帖,还会千方百计做图合森部落的美食给宋枝意尝鲜。

村里的大娘都知道她捡了个模样俊朗,身材高大健壮,还会疼人的男人,即便曾经对他避之不及,现在都忍不住羡慕:

“宋姑娘真是好人有好报,你的福气在后头呢!”

就连一向对留烨没有好脸色的秋棠也渐渐接纳了他。

有了留烨的陪伴,宋枝意日子轻松,也终于不做噩梦了。

刚到岭南的时候,她时常噩梦缠身,每每都头痛欲裂彻夜难眠。

秋棠说,是因为她生了一场大病的缘故。

至于是什么大病,她并没有深想。

这天,宋枝意路过一处荷花塘。

没有由来的,她突然很害怕。

她只想快步离开,可越是着急越容易出事。

她还是不小心摔进了池塘。

瞬间,大量的水钻进她的鼻腔肺腑。

她原本应该大喊救命,可她却张不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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