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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倩想起秦书珊知道自己打篮球很厉害的时候,情绪高涨的样子。
那一刻,她好想在她面前大显神威,想在她眼里,闪闪发光。
曾经她也是怀揣着着希望与梦想的人,每天奋力地训练,只为了,能够有朝一日,踏足职业比赛的赛场。
每次比赛,漫天的欢呼声,几乎要把她淹没,她很享受。
她几乎就快要做到了。
然后,伤病无情地带走了一切。
落差有多大……
从万衆瞩目到无人问津,曾经的鲜花与掌声都不见了,只有幸灾乐祸和茶余饭后的八卦。
无法接受。
她堕落了,学着曾经见过的那些小混混一样,走在大街上,做一些,讨人厌的事情。
虽然最后,因为各种原因,或许是良心过不去,又或许是像姜月那种意外,最终都没有成功。
也还好没有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让自己还有机会,遇见她。
第一次看见秦书珊,她只是觉得,这个女人,美得吓人。
说话也很……吓人。
但是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虽然她极力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是实际上,脆弱又敏感。
让人很想好好爱护她。
温柔藏在毒舌之中,但她每次都能get到,就像她同样了解自己一样。
“为什麽要逞强,这又不是非参加不可的,把自己弄伤才高兴是吧?”
秦书珊很想说一些关心的话,但是话到嘴边又变了。
只能暗自懊恼。
或许,这跟自己成长的环境有关吧,她从小到大,确实很少听到,父母真心实意的关心。
大多数时候,都是这种矛盾的关心。
指责,但是确实,能听得出来,是在关心自己。
以前她并不在乎,但是现在,她突然很想改变自己。
能够好好地说出一句:你的伤口还痛吗?
“因为,我觉得,你会喜欢我打球的样子……”
“是,但是,这很重要吗?”
秦书珊回忆了一下,刚刚刘倩在场上的模样,确实,很厉害,很吸引人。
“很重要,这很重要。”
“嗯?为什麽?”
难道,这场比赛其实奖金好几万吗?
“因为,想要在你眼里闪闪发光,这很重要!”
第121章只要在她眼里闪闪发光(3)
刘倩目光灼灼地看向自己,让秦书珊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这算什麽,很重要的事情吗?
自己又不是什麽大明星。
比起自己,那些欢呼和掌声,其实才更加吸引人吧。
自己曾经多渴望,能够在所有人面前闪闪发光啊,就像今晚的她一样。
这个仆人,也太蠢了,真把自己当成主人了吗?
那是开玩笑的啊,主仆play什麽的,不是玩玩而已吗?
“我不是什麽很重要的人吧,爱出风头就直接说,傻子。”
“不,在你眼里闪闪发光的话,比其他所有人的掌声加起来,都要重要的多,因为……”
秦书珊的心髒突然漏了一拍,有些东西,好像瞬间想明白了。
从遇到仆人开始,渐渐混乱的思绪,好像清晰了起来。
如果能在她眼里闪闪发光。
很小的时候,她就想要,成为一个,被所有人认可的人。
比如,超级火的大明星。
在过年的家庭聚会上,她一定是最兴奋的那个,因为可以在所有的亲戚面前,表演她新学的乐器。
然后,收获掌声。
对,她并不喜欢乐器。
只是喜欢,被大家关注的感觉。
上学之后,这种心理,更加一发不可收拾。
她竭尽全力地讨好每一个人,帮助他们,只为了得到一句称赞。
尽管背后,很多人都在笑她,是一个,很好利用的傻子。
但她并不在乎,只要能引人注目就行。
哪怕是,议论非非,也无所谓。
黑红也是红嘛。
当然,各大表演赛事更是少不了她,毕竟她长得好看,又会打扮,还有很多小技能,所以也经常赢得满堂喝彩。
但是,在这背后,她也会遭受了很多冷眼,很多人说她装。
还有人说她是交际花,经常游走在各大男性之间,娇滴滴地收取了很多礼物。
哦对,她毫无心理负担,因为她是个女童,对男人其实毫无兴趣。
男人,在她眼里,都是拿来利用的工具罢了。
反而,她对女孩子,说得上是过分的好,不管什麽事情,只要有人找她,她就会竭尽全力地帮忙。
但是,在背地议论她的,反而大多数时候,是她们呢。
说她是绿茶呢。
难过,但是……
不屑一顾,权当嫉妒心理吧。
那时候她真的是这麽想的,也是这麽做的。
但是,现在想想,好像也不能完全怪别人吧。
谁家好人会故意发一张高p的自拍照到新生群里,然后说手滑发错了来引起注意啊。
还有故意在聊天的时候,提起自己那开酒店的爸爸,和一百六十平米的超大别墅。
咳咳,才没有炫耀的意思,是说,大家有事情,可以找她帮忙!
特别是,很中二地想跟江雨浓竞争姜月的事情,想想就很没脑子。
人家两情相悦,哪里轮得到你这个妖怪来反对?
不过,也不是没有收获,起码,遇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仆人。
不管自己干什麽,在她眼里,好像都是完美的。
说句夸张的,哪怕自己一边骂她,一边拿pibian抽她,也会被她夸,智勇双全。
咳咳,开玩笑的,没有那种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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