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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少年一看到她,疲惫便瞬间散去,转为兴奋与痴缠。

“结束了。”

他朝少女张开双手,笑道,“李思念要拿着菜刀跟我拥抱吗?”

当然不!

李思念丢下菜刀,立马飞奔过去,扑进他怀里。

他怀中味道不太好闻,有火药的呛人味,还有血液的腥味,人肉被烧焦的糊味……

不过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他平平安安地回来了啊,琥珀色的眼睛还看着她得意地笑,像是在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小瞧我。

怀抱被收紧。

好软,那些味道太难闻了,还是李思念闻着舒服。

“我们成亲好不好?”

敬长生哑声问。

微怔半晌,李思念说,“好。”

这很任性,她知道,可是她已经这么说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回。

作者有话说:

大家中秋快乐呀~~

下章结芬!

第69章生思念(三)

小山村地方不大,但凡有一点消息都会传遍整个村落,所以两人要成亲的消息瞬间传开,连乡正家的大黄狗都知道了,活蹦乱跳地汪汪叫。

村里的婶婶们喜欢李思念这个会来事儿的姑娘,主要是之前敬长生好几次没收住力,打猎打了好多野兔野鸡,两人实在吃不完,便挨家挨户送。

哪有人会不喜欢如此丰盛的礼物呢?在此之后,哪家就算是做了苞谷馍馍都会让俩小年轻进屋尝一口。

有个婶婶一边看着客人吃馍馍一边问:“你们怎么还没成亲呀。”

李思念回答:“快了快了,就最近几天吧。”

然后婶婶拿出了老黄历,“哟,下月初二这天好,宜嫁娶呢。”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桌底下,敬长生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心,再用剪得短短的手指甲刮她指腹,好痒好痒好痒!

看向她的琥珀色眸中也似乎带着期许。

那就下月初二吧,李思念点点头,于是二人的婚事便这样定下来。

想把手抽回,却被紧紧拽住。

算了,那就这样牵着吧,也没啥不好,大冬天还能互相取暖呢。

一传十十传百,小山村统共百来户,一下子全知道了。

村里情报局局长把李思念当干女儿看,她和丈夫都是从苗疆跑到这里来的,所以当初跟李思念聊起这事儿,还笑着搓她手说,“咱们都是好样的,会私奔的人都是敢于反抗权威的人!”

这下误会大了,李思念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如果实话实说,会把村民们吓着吧。

索性就让他们误会,富家公子小姐为反抗封建制包办婚姻而携手私奔的人设还算不错。

如果不是在书里,古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有这样可爱的山村。

情报局局长的丈夫吴师傅是个银匠,三十年的经验让他手艺无比精湛。

为祝贺二人新婚,吴师傅亲自打了一枚苗铃手镯送给李思念,这算是贺礼。

手镯很精致,扁平镯面上篆刻着莲花纹路,缀着大小相同的十二颗铃铛。

叮当叮当,涔涔铃音,清脆悦耳。

很喜欢这枚手镯,李思念喜笑颜开地戴在手腕上摇给敬长生听。

“好听吗?”

她问。

“好、好听。”

敬长生唇色有些发白,连说话都不利索,“只是……能不能别戴这个?”

“为什么呀,不是说好听么?”

李思念又摇了摇,没想到稍微一用力,竟然给甩了下来。

这镯子有些大,那就戴在左手腕,正好那芙蓉玉手镯可以防止它不小心被甩脱。

嗓子干涩,喉珠滚动,见她竟然把苗铃手镯跟那枚玉镯戴在一起,想起夜夜梦中铃铛与玉石碰撞的声响,敬长生越发慌张,“总之,就是不要!”

“好没道理。”

李思念不由疑惑,“这是阿叔和阿婶的一片心意,而且,这镯子我很喜欢。”

“那李思念是喜欢我送的多一点,还是他们送的多一点?”

小病娇就是颗柠檬,还是刚切开的那种,酸得太新鲜了。

李思念不由笑道:“当然是长生送我的啊。”

“那就把他们送你的取下来。”

“为什么?我不。”

李思念爱惜地摸着银铃铛,喃喃自语,“这多好看啊。”

实在拗不过,敬长生直接牵着她的手,拉到竹椅前,按住肩膀迫使她坐下。

这又是想干嘛?李思念一脸迷惑。

手腕上的苗铃手镯被取下,他没看她,蹲下身,竟然直接脱下她的鞋袜,握住纤细的脚踝,将手镯戴上去。

“当手镯太大,不适合,脚镯正好。”

他说。

因少女脚腕纤细,手镯套上去也合适,相比起戴在手上,貌似脚腕更加灵动。

踮着脚尖,李思念轻轻摇了摇,叮当叮当,“好看吗?”

“好看。”

“虽然当脚镯也不错,但你为什么就是不让我戴手上?”

总得有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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