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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害怕。
死亡是另一个世界,他去了那边一样可以飞,一样可以开花。
或许时淮很早就洞悉了他,所以以前总是看他看得特别紧,直到他长大了不再只凭自己的直觉行动,学会用脑子思考「我是不是还没到死的时候」,才放松一些。
或许他也潜意识地在寻找一种牵绊,所以才积极地想要个老婆。
可想来想去,就算有了老婆,很可能也是留不住他的。
能让他舍不得的人只有他哥。
“算啦,还是随缘吧。”
他站起身拍拍屁股,迎着好天气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道,“我去旁边的广场上逛一圈,等我哥回来了打电话叫我。”
相比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波尔图算不上什么大城市,却让人更有漫步街头的欲望。
没有车水马龙的立交桥,也没有高耸入云的科技大楼。
陈旧的房子墙壁上遍布着满墙的涂鸦,大小不规则的石块拼成台阶窄道,还有不修边幅的当地人穿着短裤漫步街头,惬意得真实而自由。
离广场不远的石板路,他选了块干净的台阶,坐在人家屋檐底下,在一棵大树的荫影里画画。
从学画画之初,他就很向往外出写生的活动,不喜欢一直待在画室里——大概这就是他文化课成绩难搞的原因,不喜欢每天坐在教室里固定的位置上学习。
一定得跑出来吸收点天地灵气,才有好好干活的动力。
有时候创作就是要依托于宣泄和冲动,才会更加富有生命力,所以他喜欢街头涂鸦。
但还有些时候,他也会静下心来。
觉得自己变成屋檐上的一片瓦,看来往的老人和小孩,逐渐西沉的太阳,一看就是大半天。
等回过神来,他静音的手机已经错过了十几个未接来电。
——
隔着两万公里的距离,时淮在波尔图街头兢兢业业地开完了一场电话会议。
他的情绪变化总让人首先联想到和工作有关,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好像他的生活里除了这个确实没别的事可忙了。
广场上有路演的街头乐队,背着吉他和键盘,在调试音响和麦克风。
买完可乐他没急着回去,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听了一会儿,大多是些经典老歌,英语或小语种民谣。
应允单独和秦炽留在餐厅里聊天。
他原本不该放任那两个人独处的,可走出来又觉得没有必要,也不该干涉。
在被弟弟崇拜的「无所不能」的人生里,他其实做过很多很幼稚的事。
比如扔掉塞进家门口的写给应允的情书;作为家长到学校跟老师一起教育应允不许早恋;故意不让应允接触娱乐圈的人和事,不希望弟弟被「教坏」。
有些事是应允知道的,有些不知道,但最后都心甘情愿地全盘接受。
“你可是我哥啊。”
他喜欢这样说。
他觉得时淮这个人,无论对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
他会无条件地信任,无条件地接受。
起初会觉得称心——终于有了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如此驯服,全身心地依赖着。
好像无论对他做什么,他都会接受。
可渐渐地……就不再那么想了。
街头乐队的曲目换成了经典摇滚,前奏吉他响起,是绿洲乐队《wonderwall》的旋律。
时淮回过神,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冰可乐,瓶子上的雾气已经被他攥得聚成水珠,沿着外壁往下滴。
“TodayisgonnabethedayThatthey。
regonnathrowitbacktoyou”
(今天就是那个忘却前尘重新开始的日子了)
“Bynowyoushould。
vesomehowRealizedwhatyougottado”
(现在你或多或少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Idon。
tbelievethatanybodyFeelsthewayIdo;
(我总觉得没有人能与我感同身受)Aboutyounow”
(那种对于你的感应)
手机来电在第一段主歌结束时响起。
秦炽给他打电话,“小允好像走丢了。”
“已经丢了十分钟了。
你快回来吧,再不回来都要找着了。”
“呃……”
时淮拎着可乐起身往回走,“丢哪儿去了?”
“他说去广场上逛一圈,我刚才过来看没有啊,打电话也没人接。”
“带手机了吗?”
“带了,他还说等你回来让我给他打电话。”
秦炽声音不怎么着急。
光天化日之下人在大马路上是丢不了的,纯粹是报个信顺便催一催,“估计只顾着玩没看手机。”
“你在餐厅原地等着,他过会儿应该就会回去。”
时淮挂了电话,改拨应允的号码,果然打不通。
脚步不受控制地加快。
他独自穿梭在人群流动的街头,这里是老城区的中心,繁华的道路两旁矗立着一排排整洁的新建筑,被倾斜的日光投下巨大的深灰色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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