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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穿的那套已经进了垃圾桶,别问,问就是某个憋了很久的男人终于释放天性,粗暴毛躁,小小的衣服不堪一击。

幸好她之前带了几套衣服过来,不然只能在屋里待一天。

她穿了条天蓝色长裙,裙摆到脚踝,收腰设计,外面套了件风衣。

V字领口露出白瓷似的肌肤,上面有着青青点点的痕迹,脖子处还有个草莓印。

在沙发上坐等女朋友的盛公子弯唇,“好看。”

时音睨他一眼,当然好看了,只是要把脖子上的痕迹都遮住。

从包里翻出遮瑕粉底,不要钱似的往脖子上抹,盛公子进来,从身后抱住她,“遮着干嘛?”

“我没你脸皮那么厚。”

顶着这痕迹出去,生怕不知道别人不知道他们昨晚多激烈吗。

终于将所有痕迹遮住,时音扣上盖子,“以后不准啃我脖子。”

盛公子笑起来,“那啃哪儿?”

“啃—”

时音快一步捂住他嘴,“别说了,再说一个字打爆你的头。”

盛公子向来不是受威胁的人,扣着女朋友的腰将人压向自己,拿下女朋友的手,手指勾起裙子领口,一双眼肆无忌惮往里看,“那做?”

“......”

时音捂住领口,“你是个臭流氓啊你。”

“是啊!”

盛公子承认得坦坦荡荡,仿佛这是什么骄傲的事,“我对我女朋友都不耍流氓,该质疑我不行了。”

时音:“......”

作者有话说:

让我们大声的喊出:盛公子,你好骚啊!

Ps: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出自《诗经》意思是:风雨之时见到你,心里怎能不欢喜。

第六十四章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脸无耻之人!”

时音咬牙道。

盛公子笑容不减,眼梢轻挑,像个风流放浪的公子哥,“那你现在见到了。”

好想打他。

真的。

时音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他头上。

盛公子即可开始碰瓷,“完了,脑震荡了。”

时音哼声,走了两步觉得还是气不过,折回来又锤了他一拳。

狗男人狗男人!

盛公子最擅长的就是把女朋友逗得跳脚然后再笑着哄,像极了小时候恶作剧把女生辫子解开的男生。

“怪不得你单身这么久。”

时音瞥嘴道。

都说男女朋友吵架时男生永远吵不过女生,他们直接反着来,她每次都说不过他,而且明明是她有道理。

奸商奸商,无奸不商。

世人诚不欺我。

盛弋然单手握方向盘,腾出手来,“你不也一样。”

时音真是服了这个老六了,一把拍掉他的手,“好好开车!”

怎么会有人开车还要摸胸啊!

色批!

老色批!

盛公子收回手,答,“好,好好开车。”

“......”

我怀疑你话里还有别的意思。

射箭场地在山上,邻着赛车俱乐部。

盛弋然是这里的老熟人了,车刚停下就有泊车人员上前,接过钥匙道:“盛总,宴总在里面等您。”

外人面前的盛弋然很高冷,面色淡淡的颔首,牵着她往大厅走。

“哟呵,我就说今天这风吹得很大,有贵客上门,原来是盛公子来了。”

身穿黑色休闲服的男人倚靠在前台,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男人长了一双很标准的狐狸眼,眼尾上扬,眼眸微转,流露出风情和魅惑,让人不自觉的被他吸引。

旁边的前台小姐姐被他逗得低头娇羞,而当事人却恍然未觉,吊儿郎当的抖着腿,“果然只要我活得久就能什么都能看到,你居然真找得到女朋友。”

盛弋然有女朋友的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光听哪有亲眼看见来得震惊,尤其这个比还一副二十四孝好男人的样子。

时音扯了扯盛弋然衣袖,小声,“原来我真是为民除害啊。”

“.....”

盛公子扬唇一笑,低头跟女朋友咬耳朵,“因为我长得太帅了,引无数少女为我大打出手。”

时音:......

真的有被不要脸到。

而在对面观赏两人旁若无人亲密的男人很不爽,把咖啡一放,“盛老三,我们还在呢,你他妈别秀了。”

盛公子面不改色,笑道,“抱歉,女朋友太可爱了。”

他就是要秀给这些单身狗看。

他们没有女朋友。

哎嘿,他有!

说着似想到什么,“可惜,你也没女朋友,体会不到恋爱的乐趣。”

“......”

“......”

时音缩了缩脖子,她感觉下一秒盛弋然就要被揍了。

宴寻拳头捏的咔咔作响,要不是打人犯法,他真想冲上去给盛老三这个比一拳,说就说,为什么要加个也。

“妹子,你真是伟大。”

宴寻决定不跟那个盛老三计较,转而十分佩服看向时音,“简直是活菩萨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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