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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星沉默,静静盯了他一阵,眸色深沉。
直盯得韩子君后背凉飕飕,心中莫名涌起做了亏心事的感觉,不解地问:“怎么了?”
辛星开口:“你开的条件很优越,远超我在网上查到的其他经纪合同。
我觉得既然已经这么优越了,再优越一点也无妨吧。
我想增加一个条款。”
“你说。”
“甲方,也就是我,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韩子君觉得如果一口应承,别说辛星,他自己都认为自己动机可疑,这个时候应该表现得专业冷静一点。
于是脸色也严肃起来,一本正经道:“我们合作是利益绑定,合同就是对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一个约束。
你要求拥有随时终止权,那我的前期投入和后续利益怎么得到保障呢?”
辛星颇以为然地点点头:“当然也得保障你,我是说,在发生特殊情况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什么特殊情况?”
“乙方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这个利益包括金钱利益和心灵利益。
也就是说,你让我不高兴了,我就可以终止与你合作。
但是放心,你不违法,不干坏事,不伤害朋友,我一般不会不高兴。
怎么样,可以的话就签约。”
韩子君:……不高兴就可以终止,真是闻所未闻,滑天下之大稽。
还自创了个心灵利益,就是说你利益的最终解释权归你自己呗!
这不是霸王条款,是霸王龙条款啊!
辛星摆明了刁难他,他要是答应,那就不是卑微,是卑贱了!
第42章.谁敢跟我作对韩子君自认把握住了辛星……
韩子君自认把握住了辛星的心理,她最在意自由和钱,只要在这两方面让她看到诚意——无底线的诚意,她要么不签,要签一定签给他。
所以他对辛星选择他并不意外,只惊喜于她愿意签约。
成为合作者就可以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想找就找,想谈就谈,想关心就关心。
有了经纪人这层身份,所有曾让辛星觉得“恶心”
的言行,都将披上利益外衣,使她再找不到责难理由。
合同定得卑微,这不干涉那不干涉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干涉可以以另一种形式出现。
比如审时度势的分析,推心置腹的了解,苦口婆心的劝诫。
我关心你,劝诫你,了解你,打听你的小秘密,全是为了更好的制订人设,进一步提高你的商业价值,来为我们实现双赢局面啊。
娱乐圈里经纪人和明星是多么密切的关系,同吃同住的都有!
韩子君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的“阴谋”
已经得逞了一大半。
辛星答应的瞬间,他脑子里立刻转起运作的事,要来就来真的,糊弄她后果不堪设想。
实话说草拟合同真的很草,一股脑往上堆砌诱饵,没有详细计划。
其实他从没涉足过经纪界,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有钱,挂个经纪人的名,具体事宜雇有经验的人来办就好。
他可以给她最好的,专门为她注册一家公司也行。
今晚叫助理加个班,明天一早就可以签约,以后两人同进同出同吃同……如果辛星不刁难他的话,他还能再多高兴一会儿。
什么意思呢?是真这么想,还是讽刺他卑微如斯,居心不良?
韩子君不笑的时候,眼中寒意宛若天生,精致五官褪去柔和,唇角眉梢透出锐利,反派气质陡增。
他没有直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而是道:“这种条款不受法律认可,过不了公证。”
辛星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气场变化,“正式合同里只需写明我有这个权利即可,特殊情况算作你我私下约定。”
她一旦想研究什么事,非把它研究透了不可,各种合同,律师讲解不知听了看了多少,合不合法她心里有数。
其实来之前,她没想刁难韩子君,只想把细节对一对,违约条件说清楚就可以签约。
然而见过郁薇,听过她为韩子君说话,再想想这段友谊的结局,突然气不打一处来。
坦白之后,他安生了几天,最近肯定是得知小顾总有签她的意向,琢磨其中有利可图,便阴险狡诈地背着朋友抢人。
友情对他来说一文不值!
可是他的二八分成,实在把小顾总的五五比没影了,辛星没必要因为不待见他放弃利益,这不是末世人的作风。
就……给他添个堵吧,如果连这种条件他都能答应,辛星倒是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前途无量了。
“你所谓的心灵利益,概念太宽泛了,没人能保证你天天开心。”
韩子君说。
大宝贝不能放弃,面子也不能,更不能让她看穿自己真正的用意,所以太极还是要打一打的。
“我不需要别人来保证我开心,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么?”
辛星倾身,敲了敲桌面,“我只想保证我可以随时与你解除利益绑定,以免你将来做了什么坏事牵连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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