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乐低着头嗫嚅的唤了一声,“爸……”

谭峰“哼”

了一声嗤之以鼻,他一边撑着身看着谭天赐的方向,一边伸手从沙发缝隙里摸出遥控器,打开电视看起了夜间新闻。

动作、姿势、神情就像是被定格住了一样。

谭乐赶忙倒了杯白水放在他的面前,只怕自已站的位置会影响了他看新闻。

谭天赐终于止住了哭声,他屁股撅了两下趴到沙发上,往谭峰的怀里一坐就和他抢起了遥控器。

“再让我看见你欺负他,小心我打死你。”

黄丽说着就把断掉的树棍儿砸在谭乐的脸上。

谭乐不敢躲,等黄丽坐回沙发了才蹲下身把碎屑捡了起来。

他?

欺负谭天赐。

这几个字他都没敢想过,更别提去做。

只是,这事儿需要解释么?

和谭峰或是黄丽解释这些有必要么?

他苦笑,将树棍折了折扔进垃圾桶,回到专属于自已的小屋里看起了书。

所谓小屋……

也不过是谭天赐卧室阳台改成的房间罢了。

阳台很小。

总共占地面积也不超过五平米,甚至连一张像样点的床都放不下。

阳台的一端堆放着杂物和黄丽心血来潮的时候养的几盆早就不知道死了多久的花草,另一端则放着一张用几张旧木板临时搭建起的小床。

床上没有床垫,草草的放了几张拼图地板,加了一床明显有了些年头的被褥。

现在天气凉了,即便是白天摸着这床也觉得冷飕飕的。

谭乐伸手将摆在阳台的简易台灯打开。

暖黄色的光芒瞬间铺满了整个小房间,将他这一方小世界笼罩在温暖之下。

他从书包里掏出课本,靠着被子卷成的卷儿,缩在床上背单词。

第6章毛绒小狗

客厅的方向,时不时会传来谭天赐的笑声。

这声音不大,却像是在告诉谭乐。

你看,他们才是一家三口。

在一个家庭里,总是有一个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偏爱。

就拿谭乐他家来说,也是这样的。

谭乐是领养来的,谭天赐是亲生的。

并不是所有被领养来的孩子,都会感受到这种落差。

但是这种落差于谭乐来说,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已亲生父母的姓名,不知道任何关于自已的身世。

只是在小时候,在听到谭峰和黄丽偶尔不小心说漏嘴的时候,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了解到了自已的身世。

据说他还有几个姐姐,那些姐姐出生以后连一口奶都没有来得及喝,便被亲生父母抱着送掉。

相比之下,他这个在亲生父母膝下被养到了三、四的矮子,也曾经是受过偏爱的。

只是……

他毕竟还是太笨了。

长到三岁多的时候,他说话都说不清楚。

所以,在当亲生母亲再次怀孕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便托了人。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这套说辞,就像是处理在路边捡到的小猫小狗一样。

谭峰曾说过,“过继”

他花了挺大的一笔钱,足足需要三千块。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在国营矿场里上班,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

这两个岗位在当年是出了名的香饽饽,连送他去谭家的婆子都说,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

的确……

当时的谭峰和黄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除了…没有孩子。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黄丽也没怀孕。

这于现在来看,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可是对于当年来说,结婚多年无子,便是最大的恶。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决心从远房亲戚手里“过继”

一个男孩,当作自已的孩子。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因为有了他,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至少,在起初他刚来谭家的时候,还是很幸福的。

那时的他,像是城里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可以逛商场。

他吃了甜到发腻的大白兔奶糖,也喝了城里孩子都不怎么有口福喝过的北冰洋汽水。

逢年过节,再也不需要捡妈妈、姐姐的旧衣服,他也会有自已的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更甭提那时谭峰和黄丽的工资高,厂里福利待遇好。

他家里早早地便有了邻居家羡慕的冰箱、洗衣机、彩电。

那时的他。

很幸福。

而这一切幸福,只短暂的持续到了他十岁的时候。

那天他照旧放学回家,刚一进屋便听妈妈跟他说,“乐乐,你要有弟弟了。”

妈妈的脸上荡漾着他没有见过的笑容,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上,始终护着自已尚且还平坦的肚子。

谭乐傻乎乎的看着妈妈,以为他们又收养了新的孩子,他眨巴着水灵灵的眸子问她,“弟弟在哪?”

妈妈笑着指了指自已的肚子跟他说,“妈妈怀孕了,再过八个月,你就可以见到弟弟了。”

呵……

一样的人生,再次重演。

当父母有了新的孩子,他便是被抛弃掉的那一个。

谭乐清楚他自已接下来的命运。

他软了肩膀,歪着头看着妈妈,只怕她接下来会装模做样的跟他说。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