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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可惜来不及多看一会。
她回房间翻了翻石墨的东西,真是个不爱学习的人,连本书都没有。
她心里涌起疑惑,整个人跟着夕阳,一道陷入复杂与忧郁。
莫蔓菁起床恰逢夕阳漫天,秦甦安静坐在藤椅,青丝漫散,美得像羲和[1]。
她随手抓拍,给石墨发过去,【你老婆有点东西!
】
“这橙子好吃吗?”
莫蔓菁也从窗台上拿了一个。
“阿姨,这个热,你可以去冰箱拿凉的。”
陆女士非要她吃热的,秦甦不想吃水烫过的水果,总觉得水稀释了甜味,便把水果晒热。
“不用,我也吃热的好了。”
莫蔓菁不会剥橙子,指甲扣来扣去,也没破开皮瓣儿,秦甦见状接过来,帮她剥好。
莫女士笑得皱纹都多了好几道,“哎哟,谢谢,我是没想到还能吃到儿媳妇剥的橙子。”
秦甦没有反驳,礼貌地笑了笑。
莫女士看了秦甦一眼,问她:“石墨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很奇怪?”
“没有啊,他很正常。”
相反,倒是她比较奇怪。
“我一直觉得他很奇怪,”
莫女士朝她挤眉,“不爱说话,还抽烟,有回他洗完澡,围了条浴巾,我仔细看看,幸好没有纹身。”
“唔......他这么早抽烟我是没想到。”
高中抽烟,那都是混混干的事儿。
“估计就是很内化的叛逆。
不声不响的。
他怪我和他爸一直不在身边,以前是没说过,前年要结婚,我不同意,他才说的。”
“唔......您为什么不同意呀?”
秦甦好奇,问出口到底还是斟酌了分寸。
“我不喜欢那姑娘,”
莫女士塞了瓣儿橙子,咕叽咕叽咽下,说了句比橙子还甜的话,“我喜欢你。”
秦甦害羞得不知所措,忙塞了瓣橙子,“谢谢阿姨。”
“哎哟,一家人,”
她抓起秦甦的手,摇了摇,替儿子说起话来,“石墨挺好的,随他爸,什么话都在肚子里,不讨好,肯定没有那些花言巧语的男孩儿讨人欢心,不过人是不错的。”
她长叹一口气,跟着夕阳也惆怅起来,“幸好长得不错,不然我真是要操碎心了。
你看,他喜欢你这么多年,结果现在才跟你在一起,还不敢跟你说结婚......没见过这么被动的男人。”
见秦甦没反应,莫女士补刀,“不怪你,要是这个男的喜欢我,我也不理他,一点也不爽快!”
在这个话题上,石峰被排除在“男人”
范畴之外。
按照基因来说,石墨到底还是进化了的,比石峰要好一些,在三十岁之前就捋顺了自己的感情状况。
夕阳如醇酒般,斟进了玻璃窗。
两个女人坐在大阳台上,安静地享受落日,醉在温柔的情绪里。
秦甦许久才缓过味来,“阿姨,他喜欢我很久了吗?”
“是啊,高中就喜欢了。”
秦甦笑,“他也告诉你了?”
石墨不善言辞,也不爱表达,不像是会跟妈妈说感情的人。
“哪儿啊,他画了好多个你。”
秦甦惊讶:“是吗?”
“家里好多!
不过也有一些是卡通人,之前他那个挑高户,墙上还挂着你的画,你看见了吗?”
这次还整理到画框,只是画儿没了。
秦甦摇头,喉间的呼吸忽而滞重,舔舔唇又确认了一遍,“挂了我的画?什么画?素描吗?”
“有水粉画,有素描,你要看吗?在我家里,我下次带给你看。”
“好啊!
你明天来吗?带过来?”
“行啊,我带来,之前不知道是你,我还给扔掉,被他臭骂一顿!”
秦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吗?”
*
秦甦迷惑地坐了好久。
直到太阳落山,直到夜幕拉开,直到石墨说今晚赶不及回来吃饭了,她还没缓过神来。
其实她隐隐有些明白了,但不信。
她不相信。
第37章37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娃,常去一间人烟罕至的音乐教室做叛逆事——抽香烟。
有一天,他遇见了个笨蛋女娃,书读百遍还其义不明,只得出手相助,由门缝塞入纸条,开启了土味版匿名聊天。
成年后,他们再次相逢,他认出了那个笨蛋女娃,撞见她被挖墙脚,顺势而为,趁火打劫,被老天砸中馅饼后,想了个捉弄的主意,向她说,‘我喜欢你!
很早就喜欢了!
’
第一次听见,女娃惊喜;
第二次听见,女娃雀跃;
第三次听见,女娃笑笑;
之后再故技重施,女娃就像听见‘今天天气不错’一样,不再有‘心动’反应。
直到有一天,女娃真摸见‘他早就喜欢她’的蛛丝马迹。
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第二反应是,哎?他不是早就坦白了吗?”
——秦甦在脑海改编了一出又一出《狼来了》,故事缺乏细节,和决定性证据,但不重要,重要的是凌晨两点,7.0版《狼来了之我喜欢你》终于定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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