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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芳抓住了我的手,她朝他们喊,你们快走开。
芳用力地推开小喆他们。
我忘了坐在旁边的芳。
看着芳奋不顾身的样子。
我想如果我能娶芳该多好啊!
这是我第一次背叛齐沫。
我在心里说了一句,齐沫,对不起!
然后便冲过去抱住了芳。
我手上的血将她的红色外套染的更红了。
芳趴在我的身上哭。
我只是静静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手上的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我能清楚地听到它落地的声音。
希茗走过来替我擦手上的血。
我手一挥朝她喊,走开啊!
血甩在希茗的衣服和脸上。
希茗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扔下那条曾经为我擦过血的手绢,转身离开。
她哭着跑出了教室。
那条手绢静静地飘到地上。
上面有血。
雪白的手绢上的血迹像一朵盛开的花。
可那么浓烈的红色是我从未见过的。
脸上有泪珠在滚动。
我怎么可以这样的对待自己的妹妹?
你以为你是谁。
权权抛下这句话就走了。
转身离开。
他们一个个转身离开。
转身离开,心里有话说不出来。
芳渐渐地安静下来。
她捡起希茗的那条手绢,抖干净上面的尘土。
替我擦手上的血。
我立在教室里,心里麻木的疼。
为什么?我大声地吼出这句话。
声音在教室里回荡了好长时间。
第十四章我的新爱情
第十四章我的新爱情
我和芳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希茗还是不理我。
我向她道过歉。
她只是轻轻地说声“没事”
。
然后又继续做她的练习。
我把到了嘴边的话给生生地吞了回去。
我还能够说什么,又能够做什么。
我坐回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写我的小说。
希茗已经有十几页没看了。
我把它们理在一起,静静地看着心里难受。
我问芳几号了?
芳说已经15号了。
我才发现“光棍节”
已经过去了。
那一天我对芳说,他们都说我喜欢你。
芳说那你做我男朋友啊!
原来芳的那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不仅仅是一句歌词。
“光棍节”
我并没有一个人过。
因为我有芳的陪伴。
我的后知后觉。
怎么现在才记得过去。
小喆幸福极了!
我不需要羡慕,因为我也拥有这种幸福。
我的骄傲吗?恐怕又是后知后觉了。
小喆问我权权会喜欢瞿菲还是TT?权权在班上和瞿菲、TT两个人打成一团。
大家都知道权权挺喜欢她们中的一个。
并且公认的是权权和瞿菲。
我并不觉得。
看人要看他的心。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所以看一个人的眼神可以很容易看出那个人的心思。
我从权权与瞿菲、TT说话和嬉戏时权权的眼神里读出了权权喜欢的人是TT。
但小喆认为我错了。
后来和权权深入地交流之后,我的这个看法得到了支持。
权权也说别人以为他喜欢的是瞿菲,其实他真正喜欢的人是TT。
和瞿菲的关系超过了好朋友的,但不是女朋友。
不是有首歌吗?《你的眼睛出卖了你的心》。
好像是郑中基唱的。
蚊子。
啪——找死!
在小喆风花雪月的日子里,权权一直和我在一起。
我和芳并不是经常在一起。
不像以前和齐沫在一起时一样,整天粘在一起。
我每天坐在芳的旁边写我的小说。
芳每次都会对我说,睿,你写字的姿势让我心疼。
我每次都会笑着刮着她的鼻子说,等我写完了,你就不会心疼了。
芳说我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着幸福的光,好像已经到了名利双收的未来。
其实书还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出版。
芳,你先别打击我。
让我把它写完了。
我们再慢慢地贫。
我笑着说。
唯诺、希茗现在和蚊子聊的热乎。
我弄不懂她们为什么会和一“低等动物”
聊的起劲。
我尽管和芳坐在一起,可还是关心着她们。
希茗又开始看我的小说,她从不说好或是坏。
我写的速度比开始时慢了许多。
希茗说我是有异性忘本行。
还好她没说我“有异性没人性”
。
我并不是有意将小说的进度慢下来的。
不是说过吗?灵感的宠儿也有失宠的时候。
现在我每天只写一两千字。
以前可以写五六千。
我这是怎么了?
我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也许我并没有怎么,只是分散了精力而已。
我去找王一则。
好久没和他聊过了。
到他的班上上了一节生物课。
坐在最后一排。
根本就听不清他老师在讲什么。
看来做老师并不能只凭学历和教学技巧,还应该有一副好嗓子。
有一副好嗓子的人估计都不会教书。
现在不正流行想唱就唱吗?应该会转行,改做歌手了。
弄不好还能一夜成名。
王一则和他班上一女的上课时坐在我旁边风花雪月花前月下。
我是恨的咬牙切齿。
好你个王一则。
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
把兄弟我晾一边,丫的看来是真的不想活了。
我拍着王一则的肩膀轻声说,怎么有女朋友也不引见引见?我这个做哥的决不会做勾引弟媳的那种苟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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