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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芳抓住了我的手,她朝他们喊,你们快走开。

芳用力地推开小喆他们。

我忘了坐在旁边的芳。

看着芳奋不顾身的样子。

我想如果我能娶芳该多好啊!

这是我第一次背叛齐沫。

我在心里说了一句,齐沫,对不起!

然后便冲过去抱住了芳。

我手上的血将她的红色外套染的更红了。

芳趴在我的身上哭。

我只是静静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手上的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我能清楚地听到它落地的声音。

希茗走过来替我擦手上的血。

我手一挥朝她喊,走开啊!

血甩在希茗的衣服和脸上。

希茗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扔下那条曾经为我擦过血的手绢,转身离开。

她哭着跑出了教室。

那条手绢静静地飘到地上。

上面有血。

雪白的手绢上的血迹像一朵盛开的花。

可那么浓烈的红色是我从未见过的。

脸上有泪珠在滚动。

我怎么可以这样的对待自己的妹妹?

你以为你是谁。

权权抛下这句话就走了。

转身离开。

他们一个个转身离开。

转身离开,心里有话说不出来。

芳渐渐地安静下来。

她捡起希茗的那条手绢,抖干净上面的尘土。

替我擦手上的血。

我立在教室里,心里麻木的疼。

为什么?我大声地吼出这句话。

声音在教室里回荡了好长时间。

第十四章我的新爱情

第十四章我的新爱情

我和芳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希茗还是不理我。

我向她道过歉。

她只是轻轻地说声“没事”

然后又继续做她的练习。

我把到了嘴边的话给生生地吞了回去。

我还能够说什么,又能够做什么。

我坐回自己的座位上继续写我的小说。

希茗已经有十几页没看了。

我把它们理在一起,静静地看着心里难受。

我问芳几号了?

芳说已经15号了。

我才发现“光棍节”

已经过去了。

那一天我对芳说,他们都说我喜欢你。

芳说那你做我男朋友啊!

原来芳的那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不仅仅是一句歌词。

“光棍节”

我并没有一个人过。

因为我有芳的陪伴。

我的后知后觉。

怎么现在才记得过去。

小喆幸福极了!

我不需要羡慕,因为我也拥有这种幸福。

我的骄傲吗?恐怕又是后知后觉了。

小喆问我权权会喜欢瞿菲还是TT?权权在班上和瞿菲、TT两个人打成一团。

大家都知道权权挺喜欢她们中的一个。

并且公认的是权权和瞿菲。

我并不觉得。

看人要看他的心。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所以看一个人的眼神可以很容易看出那个人的心思。

我从权权与瞿菲、TT说话和嬉戏时权权的眼神里读出了权权喜欢的人是TT。

但小喆认为我错了。

后来和权权深入地交流之后,我的这个看法得到了支持。

权权也说别人以为他喜欢的是瞿菲,其实他真正喜欢的人是TT。

和瞿菲的关系超过了好朋友的,但不是女朋友。

不是有首歌吗?《你的眼睛出卖了你的心》。

好像是郑中基唱的。

蚊子。

啪——找死!

在小喆风花雪月的日子里,权权一直和我在一起。

我和芳并不是经常在一起。

不像以前和齐沫在一起时一样,整天粘在一起。

我每天坐在芳的旁边写我的小说。

芳每次都会对我说,睿,你写字的姿势让我心疼。

我每次都会笑着刮着她的鼻子说,等我写完了,你就不会心疼了。

芳说我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着幸福的光,好像已经到了名利双收的未来。

其实书还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出版。

芳,你先别打击我。

让我把它写完了。

我们再慢慢地贫。

我笑着说。

唯诺、希茗现在和蚊子聊的热乎。

我弄不懂她们为什么会和一“低等动物”

聊的起劲。

我尽管和芳坐在一起,可还是关心着她们。

希茗又开始看我的小说,她从不说好或是坏。

我写的速度比开始时慢了许多。

希茗说我是有异性忘本行。

还好她没说我“有异性没人性”

我并不是有意将小说的进度慢下来的。

不是说过吗?灵感的宠儿也有失宠的时候。

现在我每天只写一两千字。

以前可以写五六千。

我这是怎么了?

我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也许我并没有怎么,只是分散了精力而已。

我去找王一则。

好久没和他聊过了。

到他的班上上了一节生物课。

坐在最后一排。

根本就听不清他老师在讲什么。

看来做老师并不能只凭学历和教学技巧,还应该有一副好嗓子。

有一副好嗓子的人估计都不会教书。

现在不正流行想唱就唱吗?应该会转行,改做歌手了。

弄不好还能一夜成名。

王一则和他班上一女的上课时坐在我旁边风花雪月花前月下。

我是恨的咬牙切齿。

好你个王一则。

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

把兄弟我晾一边,丫的看来是真的不想活了。

我拍着王一则的肩膀轻声说,怎么有女朋友也不引见引见?我这个做哥的决不会做勾引弟媳的那种苟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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