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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
我做作业确实很认真的,而且我确实可以算是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吧,其实,如果我愿意的话,语文课代表就是我了。
要听听我们之间的故事吗?”
我一看有机会扯出新的话题,就想多和他聊会儿。
“是吗?你讲吧。”
他挺有兴趣的样子。
上个学期在五班,也是现在的语文老师教我。
在开学的第一节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对全班同学说:“你们中考语文满分120是吧?100分以上的举个手。”
我中考语文102分,于是我举起了手。
当时我正低头看书,也没注意周围,直到语文老师“只有一个吗?”
的声音传来,我才注意到,举手的只有我。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早知道就先看看形势再决定要不要举手了,我宁可不出这种风头。
那节课临下课时,语文老师提及课代表的问题,这时立刻有人提出:“就让那个一百分以上的人来当吧!”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周围同学以及语文老师的赞同,于是,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语文课代表。
虽然自始至终我这个当事人一句话也没说,但是,他们也没有恶意,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可惜,我个人并不想担任任何班干职务,这是我初中时就已经想好了的。
只是,当时我并没有机会说清楚这些,下课后又因为刚开学所以找不到老师解释。
结果,这事就拖到了第二天正式上课。
语文课开始了,老师说:“课代表带读。”
我心一横,站起来说:“老师,我有话要对您说。”
然后在教室外把此事解释清楚了,从此卸任课代表一职。
事后,老师找了一个自愿担任课代表的同学,这件事就这么完结了。
现在,七班的语文课代表是毛遂自荐的。
假如我上个学期接受了课代表的职位,现在班上的语文课代表就是我了。
而这件事也使得语文老师一开始就对我多了一份关注,所以说我们之间有一小段故事,关系比一般同学要稍微密切一点点。
我把这个故事对林海原简单地讲述了一下。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很开心,就像我向他展示那只鸟时一样。
我的喜悦源于我与他的分享。
我想把所有有关自己的事情都拿来与他分享,同时,与他有关的一切我也都想要知道。
我希望我们的一切都是互相联通,相互分享的。
这就是我喜欢一个人时的心情。
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变得重要起来,或充满趣味,或令我期待。
哪怕,这些对对方来说只是细枝末节罢了……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
这些,我又何尝不知。
哪怕只有我一个人在意,我也无法忽视有关他的任何一件事,总是想象着自己参与其中的样子。
即使我知道,这些永远也不会成为事实,但我仍旧控制不住地希望我和他的一切都能相互分享。
然而,想要了解他的一切,这明显不可能。
所以,我只好尽可能多地让他了解有关我的事情了。
如果这能让我们渐渐熟悉起来,那该多好。
第八章发试卷
彩蝶黄莺未歌舞,梅香柳色已矜夸。
初春的阳光自云端洒下。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照射在这嫩绿的草地上。
我靠在一棵树上,看着眼前熟练挥拍的少年。
高考不考体育,我们的体育课也就很清闲,大部分时间都给我们自由活动。
我不喜欢运动——或许吧——从小到大我都在忙着学习,父母也几乎从未带我进行过户外运动。
我根本不会打球、踢毽子或是跳绳,也不觉得人应该没事就出去跑跑步什么的。
所以呢,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我根本无事可做。
于是,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来到了他的附近。
喜欢一个人,就好像被施了咒语一样,一有空闲,大脑中的空间就被他占满。
促使着我的双眼,寻找他的身影,然后,向他靠近。
我不知道别的人会不会这样。
在我看来,这样的“症状”
也太“恋爱脑”
了一些。
一但喜欢上一个人,他就成了全世界。
向来自在惯了的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被控制一般的感觉。
可是,一看到他,心就仿佛被塞满,尽是喜悦。
我不由得开始沉沦于这种感觉。
罢了,顺其自然吧。
现在,我正站在跑道边,看林海原打羽毛球。
说起打羽毛球,我是个完全没入门的菜鸟。
我不知道林海原打得算不算好,反正看起来比我强多了。
“打得不错啊。
林海原,你喜欢打羽毛球吗?”
我问他。
“挺喜欢的。
我小时候我妈妈经常陪我打。”
原来如此。
可惜我不会打羽毛球,否则又可以多一个接近他的机会了。
但是,现在就算我想学也来不及了,何况,也没有人来教我啊。
没办法,就在一旁当观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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