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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
”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
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
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
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
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
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
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
”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
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
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
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昂、很长时间没来了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
那一条条ròu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
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
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
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
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
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
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
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
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
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
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这是她从医院搬到家里来住的第二天。
医生说,她的病情恢复的不错,所以特许她回家过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过度运动,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总之,一连串的不可以。
我难忘我们救她下山的那晚,我们把她安置在县城奶奶家,阿南去请他一个做医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顾她。
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太烫,像块热石头。
那时候的她烧的几近神志不清,胡话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会跑?”
“好多钱,用不完的钱……全给你……”
“苏菲……苏菲……你在哪,别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鸵鸟。
喊着喊着,她眼角有泪,我替她擦掉。
看着她肿的高高的颧骨,我反复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脸上的表情,不体面也不安详,我自己的眼泪也留下来。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阿南带医生回来,打开门却看到奶奶披着外套站在门外,指着里屋一脸狐疑的问我:“是谁?”
“一个朋友。
”我说,“她感冒发烧了。
”
屋里竟传来夏花低低的歌声:“天黑黑,未落雨,天黑黑黑黑……”看来,她真的是烧糊涂了。
“你朋友还是你爸爸的朋友,这哪是发烧,喝多了吧?”奶奶看上去很不满。
我无从解释,只能抱歉的推她回房间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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